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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曾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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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臣為使者。

    王欽若正攜帶着符瑞,來附會真宗的旨意,又暗中排除異己,這時王曾将出使會靈,于是向朝廷推薦王欽若,這樣真宗就懷疑王曾有異心。

    到王欽若任宰相時,恰好王曾在出賣賀皇後家的舊宅,賀家還沒有遷走,王曾就讓人在門外擡土填屋,賀皇後在宮中向真宗哭訴。

    第二天上朝,真宗向王欽若提及此事,于是将王曾罷官為尚書禮部侍郎、判都省,離開京師任應天府知府。

    天禧年間(1017~1022),民間傳出謠言有妖像飛帽一樣飄來飄去,到了晚上就抓人,從京師以南,人們都害怕。

    王曾下令晚上打開裡門,有膽敢說妖者馬上逮捕,最終無妖怪。

    調往天雄軍,複任參知政事,升任吏部侍郎兼太子賓客。

     真宗身體不适,皇後執掌朝政,太子雖然在資善堂聽事,但一切都由皇後決定,朝廷内外都為此而擔憂。

    錢惟演是皇後的親戚,屬于外戚,王曾悄悄地對錢惟演說“:太子年小,不是皇後執政就不能立法。

    加恩太子,則太子安定;太子安定,也就是安定了劉氏家族。

    ”錢惟演認為王曾說得有理,于是就告訴皇後。

    真宗逝世,王曾奉命入殿廬起草遺诏:“以明肅皇後輔立皇太子,權聽斷軍國大事。

    ”丁謂進來,說去掉“權”字。

    王曾說:“皇帝年幼,太後執掌朝政,這已經是國運不好的表現。

    稱‘權’,還表示後繼有人。

    而且增減诏令有一定的章法,表則之地,難道我們要破壞它嗎?”于是不敢去掉“權”字。

    仁宗即位,升任禮部尚書。

    大臣們議論太後上朝的儀式,王曾請求像東漢過去的禮儀一樣,太後坐在皇帝的右邊,垂簾奏事。

    丁謂卻想皇帝隻在每月初一日和十五日接見大臣,大事則由太後召見輔臣斷定,不是大事就讓入内,押班雷允恭傳奏禁中,決定可由雷允恭下達。

    王曾說:“兩宮不在一處,但大權歸宦官執掌,這是禍害的一種征兆。

    ”丁謂不聽。

    不久雷允恭犯罪被殺,丁謂也由此而獲罪。

    從此以後兩宮垂簾,輔臣上奏議事都依照王曾的建議。

     丁謂罪行開始敗露,任中正說:“丁謂受到先帝的關照和托護,雖然有罪,請按照刑律定罪時考慮他的功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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