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生色,晉甯人也。
娶同村木姓女。
生一子,方周歲。
金忽病,自分必死,謂妻曰:“我死,子必嫁,勿守也!”妻聞之,甘詞厚誓,期以必死。
金搖手呼母曰:“我死,勞看阿保,勿令守也。
”母哭應之。
既而金果死。
木媪來吊,哭已,謂金母曰:“天降兇憂,婿遽遭命。
女太幼弱,将何為計?”母悲悼中,聞媪言,不勝憤激,盛氣對曰:“必以守!”媪慚而罷。
夜伴女寝,私謂女曰:“人盡夫也。
以兒好手足,何患無良匹?小兒女不早作人家,眈眈守此襁褓物,甯非癡子?倘必令守,不宜以面目好相向。
”金母過,頗聞絮語,益恚。
明日:謂媪曰:“亡人有遺囑,本不教婦守也。
今既急不能待,乃必以守!”媪怒而去。
母夜夢子來,涕泣相勸,心異之。
使人言于木,約殡後聽婦所适。
而詢諸術家,本年墓向不利。
婦思自炫以售,。
之中,不忘塗澤。
居家猶素妝,一歸甯,則嶄然新豔。
母知之,心弗善也,以其将為他人婦,亦隐忍之。
于是婦益肆。
村中有無賴子董貴者,見而好之,以金啖金鄰妪,求通殷勤于婦。
夜分,由妪家逾牆以達婦所,因與會合。
往來積有旬日,醜聲四塞,所不知者惟母耳。
婦室夜惟一小婢,婦腹心也。
一夕,兩情方洽,聞棺木震響,聲如爆竹。
婢在外榻,見亡者自幛後出,帶劍入寝室去。
俄聞二人駭詫聲,少頃,董裸奔出;無何,金-婦發亦出。
婦大嗥,母驚起,見婦赤體走去,方将啟關,問之不答。
出門追視,寂不聞聲,竟迷所往。
入婦室,燈火猶亮。
見男子履,呼婢,婢始戰惕而出,具言其異,相與駭怪而已。
董竄過鄰家,團伏牆隅,移時,聞人聲漸息,始起。
身無寸縷,苦寒戰甚,将假衣于媪。
視院中一室,雙扉虛掩,因而暫入。
暗摸榻上,觸女子足,知為鄰子婦。
頓生滢心,乘其寝,潛就私之。
婦醒,問:“汝來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