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江高蕃,少慧,儀容秀美,十四歲入邑庠。
富室争女之,生選擇良苛,屢梗父命。
父仲鴻年六十,止此子,寵惜之,不忍少拂。
東村有樊翁者,授童蒙于市肆,攜家僦生屋。
翁有女,小字江城,與生同甲,時皆八九歲,兩小無猜,日共嬉戲。
後翁徙去,積四五年,不複聞問。
一日,生于隘巷中,見一女郎,豔美絕俗,從以小鬟僅六七歲,不敢傾顧但斜睨之。
女停睇若欲有言,細視之江城也。
頓大驚喜。
各無所言,相視呆立,移時始别,兩情戀戀。
生故以紅巾遺地而去,小鬟拾之,喜以授女。
女入袖中,易以己巾,僞謂鬟曰:“高秀才非他人,勿得諱其遺物,可追還之。
”小鬟果追付生,生得巾大喜。
歸見母,請與論婚。
母曰:“家無半間屋,南北流寓,何足匹偶?”生曰:“我自欲之,固當無悔。
”母不能決,以商仲鴻,鴻執不可。
生聞之悶悶,嗌不容粒。
母憂之,謂高曰:“樊氏雖貧,亦非狙儈無賴者比。
我請過其家,倘其女可偶,當亦無害。
”高曰:“諾。
”母托燒香黑帝祠,詣之。
見女明眸秀齒,居然娟好,心大愛悅。
遂以金帛厚贈之,實告以意。
樊媪謙抑而後受盟。
歸述其情,生始解顔為笑。
逾歲擇吉迎女歸,夫妻相得甚歡。
而女善怒,反眼若不相識,詞舌嘲啁,常聒于耳。
生以愛故,悉寒忍之。
翁媪聞之,心弗善也,潛責其子。
為女所聞,大恚,诟罵彌加。
生稍稍反其惡聲,女益怒,撻逐出戶,阖其扉。
生。
門外,不敢叩關,抱膝宿檐下。
女從此視若仇。
其初,長跪猶可以解,漸至屈膝無靈,而丈夫益苦矣。
翁姑薄讓之,女抵牾不可言狀。
翁姑忿怒,逼令大歸。
樊慚懼,浼交好者請于仲鴻,仲鴻不許。
年餘,生出遇嶽,嶽邀歸其家,謝罪不遑。
妝女出見,夫婦相看,不覺恻楚。
樊乃沽酒款婿,酬勸甚殷。
日暮堅止留宿,掃别榻,使夫婦并寝。
既曙辭歸,不敢以情告父母,掩飾彌縫。
自此三五日,暫一寄嶽家宿,而父母不知也。
樊一日自詣仲鴻。
初不見,迫而後見之。
樊膝行而請,高不承,诿諸其子。
樊曰:“婿昨夜宿仆家,不聞有異言。
”高驚問:“何時寄宿?”樊具以告。
高赧謝曰:“我固不知。
彼愛之,我獨何仇乎?”樊既去,高呼子而罵,生但俯首,不少出氣。
言間,樊已送女至。
高曰:“我不能為兒女任過,不如各立門戶,即煩主析爨之盟。
”樊勸之,不聽。
遂别院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