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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拉丁人的定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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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的地區裡,關于他們是以何種模式生活的,曆史記載中已無任何說明,我們幾乎隻能靠推論來進行揣測。

    然而,這樣也許能得到一些信息,或至少可以作出具有一定可能性的推測。

     氏族村落 遠古時期,羅馬的領土被劃分成了許多個氏族村落,它們後來便形成了最早的&ldquo鄉區&rdquo(tribusrusticae)。

    我們從傳說中得知,克勞狄區起源于阿涅内河畔的克勞狄亞氏族的定居地;最早劃分的其他地區的起源也是如此,這從它們的名稱來看就能斷定。

    這些地區不像那些後來新增的地區以聚居地來命名,而是無一例外地以氏族名稱命名;那些用自己的名稱為最初羅馬境内的各鄉區命名的氏族,隻要還未完全滅絕(像迦米利氏、伽勒裡氏、勒蒙尼氏、波利氏、普庇尼氏、沃爾提尼氏那樣),都是羅馬最古老的貴族,如埃米利氏、科爾涅利氏、法比氏、賀拉提氏、梅涅尼氏、帕比裡氏、羅密利氏、塞爾吉氏、沃圖利氏。

    值得注意的是,這些氏族沒有一個是在後來才定居于羅馬的。

    每一個意大利地區,當然還有每一個希臘地區,肯定像羅馬的地區一樣,根據地理位置和氏族被劃分成了許多個集體;這樣的氏族聚居地就是希臘人所謂的&ldquo家&rdquo(oikia),他們的村落(komai)和鄰裡(demoi)通常就是來源于這個&ldquo家&rdquo,就像羅馬的部落(tribus)一樣。

    同樣,意大利語中相應的名稱&ldquo家&rdquo(vicus)或&ldquo區&rdquo(pagus,源自pangere)也表示氏族的聚居地,而且後來轉化成了日常用語中所指的小村莊或村落,這一轉化并不難理解。

    就像每家每戶都有屬于自己的土地一樣,每個氏族或村落也有屬于自己的氏族土地,這種土地一直到相當晚的時期依然存在,按家族共管土地的方式,也就是土地共有制來進行管理。

    氏族家族是否在拉丁姆本土發展為氏族村落,或拉丁人是否在遷入拉丁姆時就已經聯結成了氏族,這些問題我們無法回答,我們也同樣無法确定這樣一種組織所要求的集體經濟采取的是何種形式[3],除了同宗的世系之外,氏族在多大程度上收容或結合了與它沒有血統關系的外人。

     政區 然而,這些氏族從一開始就沒有被視為獨立的群體,而是被當作政區(civitas,populus)的組成部分。

    這個政區最初是一些同種族、同語言和同風俗的氏族村落的集合體,共同遵守法律,互相給予法律援助,并攜手抵禦侵略及加強防守。

    這樣的一個區就像一個氏族一樣,因此非常有必要設立一個固定的地方中心;但是,由于氏族的各個成員,或者說是政區的成員都住在各自的村落裡,所以政區的中心不可能是狹義的聚居地&mdash&mdash城鎮,而隻是一個共同的集會場所。

    那裡有法庭和神廟,政區的居民們每隔8天都會來此交流和娛樂,如遇戰事,這個集會場所就是他們及其牲口的避難所,使他們免受入侵者的傷害,人們在那裡比在村落裡要安全得多;一般情況下,集會場所完全無人或鮮少有人居住。

    古代同一種類的避難所極為相似,如今在瑞士東部高地的幾座山峰上依然能夠看到它們。

    在意大利,這種地方被稱為&ldquo高岡&rdquo(capitolium,如希臘語中的akra,意為&ldquo山頂&rdquo),或&ldquo要塞&rdquo(arx,源自arcere);它最初并不是一個城鎮,但随着房屋自然地集聚在要塞周圍,後來又有圍牆(urbs,與urvus,rurvus和orbis相連)将它環繞,它便成為了城鎮的核心地區。

    要塞與城鎮明顯的不同之處在于大門的數量,要塞的門盡可能少,城鎮的門卻盡可能多,前者通常隻有一道門,而後者至少有三道門。

    這些要塞是政區體制的基礎,該體制在城鎮形成以前就已經在意大利盛行了。

    意大利有些省份直到後來才達到城鎮聚居的階段,有些至今仍未完全達到,比如馬爾西人的居住地和阿布魯齊的小政區,在這些省份,古代政區體制的本質在某種程度上還清晰可辨。

    埃魁庫利人即使到了羅馬帝國時期仍不在城鎮居住,而是住在無數個完全開放的村落裡,那裡有許多古老的團城,這些&ldquo荒城&rdquo和廟宇令羅馬以及現代的考古學家感到驚訝不已,因為他們沒想到居然能在那裡發現人類的居住地。

    羅馬的考古學家認為那裡曾居住着原始居民(aborigines),現代的考古學家卻認為那裡曾居住着佩拉斯吉人。

    如果不把這些建築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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