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一旦想到就要說出來的念頭,那他甚至一天也不能忍受。
所以我們對我們的鄰人将怎樣想我們,比我們将怎樣想自己要重視得多。
5、這怎麼可能呢,對人類仁慈的神靈在把所有事物安排好之後,單單忽視了這一件事:即某些很好的人,我們可以說,某些與神意最相通的人,通過他們虔誠的行為和嚴格的服從而與神意最親近的人,當他們一旦辭世,卻絕不會再存在,而是完全地消失?
但如果事實上正是這樣,那麼你要相信如果不應當這樣,神靈本來是不會這樣做的。
因為凡正當的事情也都是可能的;凡符合自然的事情,自然也就會使它産生。
但因為這事并不是正當和符合自然的,如果事實上也确不是這樣,你就要深信它不應當是這樣了。
-因為你看到,甚至你自己也是在這種探究中與神争論,我們不應當如此與神争論,除非他們是太優秀和太公正了(以緻容忍我們)。
-但如果是這樣,他們将不允許宇宙秩序中的任何事物被不公正和沒道理地忽視。
6、甚至在你無望完成的事情中也要訓練自己。
因為,即使在所有别的事情上不太擅長的左手握起缰繩來也要比右手更有力,因為它一直受這種訓練。
7、考慮一個人在他被死亡追上的時候應當處在什麼樣的身體和心靈狀态中;考慮生命的短暫,過去和未來的無盡的時間深淵,以及所有物質的脆弱。
8、剝去事物的外殼而沉思它們的形成的原則(形式),沉思行為的目的,考慮什麼是痛苦;什麼是快樂;什麼是死亡;什麼是名聲;對他自己來說,誰是他不安的原因;為什麼一個人不可能被另一個人阻礙;考慮一切都是意見。
9、在運用你的原則進你必須像一個拳擊選手而不是像一個角鬥士,因為後者落下他用的劍而被殺,而前者總是用他的手,除了用手不需要用任何别的東西。
10、明察事物本身,把它分為質料、形式和目的。
11、一個有力者必須僅僅做神靈将贊賞的事情,接受神給他的所有東西。
12、對于合乎自然發生的事情,我們決不應當責任神靈,因為他們沒有自覺或不自覺地做任何錯事;也不應當責備人們,因為他們隻是不自覺地做了錯事。
所以我們不應有任何責備。
13、對生活中發生的事情感到奇怪的人是多麼要笑和奇怪啊!
14、或者是有一種命定的必然性和不可更改的秩序;或者是有一種和善的神意;或者是有一種無目的、無指導的混亂(卷四,第27段)。
那麼,如果有一種不可改變的必然性,你為什麼還要抵抗呢?而如果有一願意接受好意的神,那麼使你自己配得上神的幫助吧。
但如果存在一種沒有統治者的混亂,那麼滿足于你在這種動亂中自身有一種支配的理性吧。
即使這動亂把你帶走,讓它帶走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