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第二天上午頓河政府交給革命軍事委員會代表團的答複如下:
頓河軍軍政府在讨論了哥薩克革命軍事委員會代表團以阿塔曼斯基團、禁衛軍哥薩克團、第四十四、第二十八、第二十九各團,第十、第二十七、第二十三、第八、後備第二及第四十三各團的一部分,第十四獨立連、禁衛軍炮兵第六連,第三十二、第二十八、第十二和第十三炮兵連,步兵第二營和卡緬斯克地方警備隊等各部隊的名義提出的要求之後,——特聲明,軍政府是頓河地區全體哥薩克居民的代表,由全體居民選舉産生的政府在新的哥薩克軍會議召開之前,無權放棄自己統治權。
頓河軍軍政府認為必須解散原有的哥薩克軍會議,并改選各鎮和各部隊的代表。
由全體哥薩克居民,按直接、平等和秘密投票的原則,自由(有充分的宣傳自由)選出哥薩克軍會議,新選的會議全體成員将于本年舊曆二月四日在新切爾卡斯克市召開會議,同時并将召開全體非哥薩克居民代表大會。
隻有革命重建的、代表全區哥薩克居民的合法機構——哥薩克軍會議才有權撤銷軍政府,并選舉新的軍政府。
新的哥薩克軍會議将同時讨論各部隊的管理問題和是否需要擁有保衛政權的部隊和志願戰鬥組織問題。
至于志願軍的組織工作與活動問題,聯合政府早已做出決定,在地區軍事委員會的參與下,由聯合政府予以監督。
關于撤出礦山和工廠區據稱是由軍政府派去的警察問題,軍政府茲聲明,警察問題将提交二月四日召開的哥薩克軍會議讨論決定。
軍政府聲明,建立地方生活秩序,隻有當地的居民可以參加,因此政府認為,要實現哥薩克軍會議的意圖,必須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阻止企圖把自己的政治制度強加于人的布爾什維克武裝部隊入侵本區,居民的生活應由居民自己去建立——隻能由他們自己去建立。
軍政府不希望發生内戰,軍政府願以各種方式和平解決争端,為此,建議革命軍事委員會派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