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廣友瑟流荇之仁。
天下從風。
則有化家邦之道。
禁中□□。
則有安社稷之功。
宜極褒崇。
以章報稱。
尚循近比。
乃□□時。
适憲府之建言。
俾曲台之論定。
蓋以弟及之義。
實□其兄。
母貴之因。
亦系其子。
既用命已加于獻愍。
則典章當視于慈徽。
用斟酌于情文。
爰進升于位号。
備進儀物。
崇建宮庭。
以盡友恭之心。
以明繼述之志。
于戲。
禮由義起。
率因事以制宜。
名與功昭。
斯顯庸而揆實。
惟德尊者物必備。
而施重者報亦隆。
其茂對于闳休。
以永綏于遐福。
可。
再廢元祐皇後诏崇甯元年十月甲戌
朕恭惟哲宗皇帝臨禦天下。
十有六年。
休德顯功。
垂裕萬世。
竟以大統。
屬于眇躬。
夙夜欽承。
猶懼有阙。
而元祐皇後始緣失德。
獲罪先朝。
退處道宮。
殆将累歲。
會逢變故。
政事紛更。
乃有奸言。
上動朝聽。
姑從并後之議。
庶用權時之宜。
雖申私恩。
已緻公論。
今台臣合奏。
引義固争。
宰輔佥同。
抗章繼上。
鹹以謂昨者複位。
違先帝之初诏。
又匪本朝之故常。
典禮有慊。
此則甄叙。
威靈在上。
其肯顧歆。
宗廟不可以從祀。
陵寝不可以配祔。
據今驗古。
皆所未安。
考實正名。
蓋非得已。
勉循前志。
良用怃然。
可依紹聖三年九月三十日诏旨。
其元符三年五月十一日指揮。
更不施行。
所有具諸恩數。
悉如舊章。
仍加優厚。
以稱先帝始終待遇之意。
布告中外。
鹹使聞知。
孟氏賜希微元通知和妙靜仙師诏政和七年四月十三日
朕循名考實。
據古驗今。
凡繄稱謂之嫌。
必協是非之正。
華□教主玉清妙靜仙師孟沖真。
頃自紹聖。
退居道宮。
恩數□優。
歲時滋久。
比攬有司之請。
尚仍教主之稱。
理實未安。
義當有易。
爰申加于懿号。
俾允迪于真風。
夫可言可行。
茲惟人治之大。
以靜以正。
庶幾衆美之從。
可加賜希微元通知和妙靜仙師。
故茲诏示。
想宜知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