駛、天文學應令諸生将本年所測太陽、太陰、經星、緯星、各高弧及月離、經星、太陽各度數,推算本地經緯度并度時表、羅經差度其應得分數列左:以太陽午刻高弧求緯度五分以太陰午刻高弧求緯度六分以經星午刻高弧求緯度六分以近子午高弧規求緯度八分以勾陳第一星高弧求緯度如舟在南洋以緯星高弧求緯度八分以太陽重測高弧求緯度十八分以經星重測高弧求緯度十八分以太陽高弧并度時表時刻求經度十分以太陰高弧并度時表時刻求經度十三分以經星高弧并度時表時刻求經度十分以月離太陽度數求經度二十分以月離經星度數求經度二十分以太陽兩日高弧求表差三十分以太陽出入地平經度求羅經差八分以太陽高弧并地平經度求羅經差十分以太陽高弧并時刻求羅經差十分以上統計二百分臨考時,除八線對數表、航海通書外,不準攜帶别項書籍。
凡考試學生,船藝、炮學、汽學三項,由管帶官督同幫帶大副、槍炮大副、管輪官考校,其算學、駕駛兩項由駕駛大副考校。
考畢,将其分數、考卷由本船管帶官呈送提督,評定甲乙,發抄榜示,并将分數、考卷轉呈北洋大臣衙門存案。
其船藝、炮學、汽學三項應得分數列左:船藝分數以一千為率炮學分數以六百為率汽學分數以四百為率
學生已保把總後應考課程凡候補把總,應令各備天文日課簿一冊,将船上按日推算經緯度詳載,每逢考校日期,呈由考官核覽。
其日課簿内,并将自行測量推算天文題目算式載明,由教習畫押,以為憑信。
一、求儀器差法用海面地平推求法五題用弧内弧外測量太陽全經推求法五題
二、求緯度用太陽經星近子午高弧法五題用太陽子午高弧法十題用太陰經星子午高弧法十題用勾陳第一星或緯星高弧法十題用重測太陽或經星高弧法三題
三、求經度用太陽高弧并度時表時刻法十題用太陰經星高弧并度時表時刻法十題用月離法五題
四、求度時表差并每日差率用單高弧法五題用等高弧法二題
五、求羅經差用太陽高弧并盤向法五題用太陽真時并盤向法二題用太陽出入地平經度法五題
凡候捕把總既已測量推算以上各種題目,經駕駛教習或駕駛都守發有憑據,方可呈請考校船藝。
以上各項天文題目,不必給予分數。
候補把總在學堂學習六個月後,應考駕駛學問。
凡候補把總在練船又逾一年,經春秋考試二次,中試者即送入北洋水師學堂學習,六個月後,投考駕駛學問一次。
如考不中試,即扣除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