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海軍學堂專課新招幼童及船弁上岸習藝之所,由提督遴員管理。
一、旅順口、威海衛水師養病院并天津儲藥施醫總醫院事,由提督與水師營務處、津海關道會商派員管理。
一、海軍測量、畫圖、翻譯及各船文案、支應各員,均由提督會同營務處随時禀明北洋大臣遴員管理。
并見船制門。
一、各船煙煤為行軍用物大宗,凡一應儲備、購運、收發等事,由提督與營務處遴員禀明北洋大臣劄委管理。
一、天津機器制造東、南兩局專造北洋水陸各營槍炮應用火藥、子彈及水雷、銅帽、門火等件,現複添做新式長炮鋼彈、栗色火藥、哈乞開斯炮子,由北洋大臣遴委文武大員管理。
以上後路各局,大小委員月支薪糧,内有歸北洋經費項下給領者,由北洋大臣按官階等差、職事繁簡輕重,随時批給,仍酌定限制,咨明海軍衙門戶部查考。
每逾一年,彙同兵船俸饷冊報核銷。
總理海軍衙門原奏
奏為拟定北洋海軍章程,繕具清冊,恭呈慈覽事:
竊臣等奉命創辦海軍,曾經奏明先辦北洋一枝,着有成效,他省量度經費再行仿照舉辦。
溯自十二年四月間,臣奕譞前赴北洋乘輪出海,自大沽周曆旅順口、威海衛、煙台各要隘,簡閱巡查。
是時北洋可備戰陣者隻定遠、鎮遠、濟遠三鐵艦,超勇、揚威兩快船,餘則僅供練運,規模雖具,尚未成軍。
去歲續訂英德之四快船到津,合之舊有之蚊雷等船,經營裒益,計得大小二十五艘,聲勢已壯;俟庫款稍充,再添數船,即成勁旅,入可以駐守遼渤,出可以援應他處,輔以各炮台陸軍駐守,良足拱衛京畿。
惟不詳定章程,斷難垂諸永久。
臣奕譞等與臣李鴻章往返函商,就現支之經費,劃作在船官兵、匠役俸饷、薪糧及煤油、修造等款,并拟将管帶、駕駛各員均作為實缺定額,以專責成。
天津水師學生漸有成就,陸續撥入戰艦習練,将來在船員弁遇有缺額,即可就近取材。
謹将船隻之等第,官弁、兵丁、匠役之額數,俸饷、雜支之數目,及如何升擢,如何簡閱,分門别類,督饬臣衙門總辦章京等會同直隸按察使周馥悉心考核,編輯成帙。
計分十四款,列為六冊,進呈慈覽。
恭候欽定。
如蒙俞允,發下後臣等遵奉刊刻頒行。
再,海軍系屬初創,臣等此次所拟章程,本無成例可循,且因時制宜,間有參用西法之處,與部章未能盡合,應請饬部免其核議。
至章程内容有未備及臨時應行變通者,由臣等随時酌拟具奏。
所有拟定北洋海軍章程緣由,是否有當,謹恭折具陳,伏乞皇太後慈鑒訓示。
謹奏請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