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英國定約揚子江一帶地方,不準讓與他人。
五、中國内地江湖河川,準許英國小輪船行駛。
六、英人緬甸之鐵路,得延長擴充達于雲南府。
七、英國于湖南開通商口岸。
八、英國因借國債及擔保國債,故沿江諸省及浙江省收厘金之權,歸于英人所派之稅務司赫德之手。
九、英人索威海衛與俄國相抵制。
十、與日本定約,福建全省不許讓與他國。
十一、與法國定約,兩廣雲南不許讓與他國。
十二、法國索廣州灣,定租借之約,以九十九年為期。
十三、法國自九龍至雲南,得有開設鐵路權。
十四、英國索九龍,與法國相抵制。
定租借之約,以九十九年為期。
十五、與英國定約,若中國再興海陸軍,請英國人為之訓練。
以上各端,舉其荦荦大者。
其餘我邦損失權利之事,不可殚述。
而就中所得,以英國為最多焉。
各國藉口要挾,種種原因,不一其詞,今不具列。
而要之其各營私利,無一國有扶掖中國之心者,可斷言也。
而英國者日日以扶助中國為言,是猶襲前相巴麻士當之慣技,欲市恩而使我不疑也。
而彼著著争先,多收十斛,使吾中國長江一帶之地,全然入其域内,他日瓜分議決,遂晏然而得三分有二之利益,而莫之能奪,此實外交家之第一手段也。
第四節意大利索三門灣及英俄協商
膠州、旅順、廣灣、威海既失後,東洋之局殆将爆裂,于是我皇上毅然發憤,改革庶政,與天下更始,各國側視,暫戢隐謀。
自四月至八月,警報無一聞焉。
聖主既廢,維新絕望,于是各國議論又一變。
知中國之終不可保,其慘亂終不可免,乃決意定行瓜分之事。
而防各國之自相沖突,于是平和瓜分之會議起,英國某報載有拟立瓜分中國平和會,其條款略雲:
一、此會名平和瓜分支那公會,每國派會員兩三名,假以全權會議,定奪會事。
二、此會有全權主斷支那之事,凡一切會議,無容請示本國政府。
三、各國占領之地歸各國管轄,應照現時該國商務所銷之多寡,及該國權所關系者,按圖畫分界限。
四、會員互相争論,則另派别會人員秉公定奪。
此别會人員,以抽簽公舉而得之。
五、某國會員或有抗違衆論,不遵會中定奪,則此國不準入公會之内,且合各國會員,責罰其背約抗衆之罪。
六、會中所得新地各國畫界占領,彼國會員不得故意議立條約,以壓制此國之商務,至礙該國利權。
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