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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叙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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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叙,字公叙,吉水人。十一歲時即能作詩。永樂十六年(1418),中進士,被選為庶吉士。他作的《黃鹦鹉賦》,很合皇上心意,被授予編修。曆任侍讀,在經筵當值。正統六年(1441),他上疏提建議,皇上嘉納了他的意見。八年夏,他又上書說“:天旱頻繁,陛下親自虔誠祈禱,而不見臣下有效忠補過之言,徒見陳情乞求升用而已。掌選官的不論人才賢否,隻論資格;管财政的不問農桑豐歉,但勤征斂;軍士被勞役所困,刑罰失去輕重;監察官員不起激濁揚清的作用;言路官員專務緘口不言;僧人道士數萬,戶口不斷流失;流民衆多,不去憐憫撫恤。”皇上将他的奏章出示給諸大臣。王直等人都引罪請罷免。十一年,周叙升為南京侍講學士。

    成阝王監國時,周叙飛馳上疏說:“君父之仇不同戴天,殿下應卧薪嘗膽,如越國報吳國之仇那樣。讓知者獻策,勇者效力,務必掃除北庭,以雪國恥。現在應先派善辯之士去,以卑詞重金乞請他們放回皇上,暫時為了君父忍點委屈。”順便還提出了勵剛明、親經史、修軍政、選賢才、安民心、廣言路、謹微漸、整百政八項建議,成阝王嘉許采納了。景泰二年(1451),他又請恢複午朝,每天接見大臣,詢問治國之道;在講經筵之餘,召文學從臣講論政事,并诏令天下臣民直言時政的失誤。皇上于是下诏示求建議。

    周叙有氣節,重友情。曾祖父周以立,在元朝時因宋、遼、金三史的體例不适當,想重修。周叙想繼承先人的遺志,正統末年,向朝廷請示。诏令允許他有自撰,周叙編撰了數年,沒等完工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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