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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本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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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本,字緻中,東阿人。

    洪武年間,他以國子監生被授予江都知縣。

    燕王的部隊到達揚州時,禦史王彬據城抵抗,被守将所縛。

    張本率父老迎接并歸降。

    成祖因滁、泰二州的知州房吉、田慶成率先歸附,便命他們與張本同為揚州知府,偕同現任知府譚友德治理府事。

    不久他升為江西布政司右參政。

     永樂四年(1406),他被召回任工部左侍郎。

    後來因犯有過失被免官,但仍讓他冠帶辦事。

    第二年五月給他複官。

    不久他因在奏章中署官銜時誤左為右,被給事中彈劾。

    皇上命改任他為本部右侍郎。

    而寬宥了他的罪過。

     七年(1409),皇太子監國,上奏任他為刑部右侍郎。

    他善于發現奸情。

    他奉命總督北河運輸時,親自巡視,訂立制度,使舟行無阻。

    正值他疾病發作,太子賜給他狐裘冠帽和鈔币,派醫生馳往為他看病。

    十九年(1421),皇上将北征,命張本和王彰分别前往南北兩直隸、山東、山西、河南,監督有關官員造車挽運。

    第二年即命張本總督北征糧饷。

     仁宗即位後,他被任為南京兵部尚書兼掌都察院事務。

    他被召見時,談論時政得失,并請嚴整武備。

    皇上嘉納了他的建議,遂把他留在行在兵部。

     宣德初年,工部侍郎蔡信請征取軍匠家屬隸屬于錦衣衛。

    張本說“:軍匠二萬六千戶,分屬于二百四十五個衛所,為匠的人暫且每家役使一丁。

    如果全部把他們征來,每家按三四丁計算,為數将近十萬。

    這樣則不但軍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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