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賢,字原德,鄧縣人。
考中鄉試第一名,宣德八年(1433),成為進士。
奉命到河津考察蝗災,被任為驗封司主事。
少師楊士奇想見他一面,李賢竟然不去。
正統初年,他說:“投降的塞外人住在京師的已超過一萬,指揮使每月的俸祿三十五石,實際支給的僅一石,投降的人反而實際支給十七石五鬥。
這樣一個降人相當于十七個半京官。
應逐漸把他們遷到外地,以節省繁重的開支,并且可以把禍患消除于未萌芽狀态。
”皇上沒能采用。
當時诏令說文武大臣的诰敕,不任滿九年的不給。
李賢說:“以九年為限,有的任官不能滿期,有的因為親老等不到年限,這樣得不到诰敕的可有十之八九。
這樣做無法勸勵臣下,請仍以三年為期為便。
”皇上聽從了。
升為考功郎中,改到文選司。
後來他扈從皇上北征,王師覆沒時,他逃了回來。
景泰二年(1451)二月,他上書提出正本十策,即:勤于聖人之學,聽從規勸,戒除聲色等嗜好,斷絕玩好,舉動謹慎,崇尚節儉,敬畏天命,勉勵近臣,振作士風,團結民心。
皇上很贊賞,命翰林抄寫好放置于左右,以備閱覽。
不久他又上書陳述車戰和火器之利,皇上頗加以采納。
這年冬,他升為兵部右侍郎,轉調到戶部。
也先多次貢馬,李賢說把金帛用車送給敵人,使他們強大起來,這是自斃之策。
他因而上書陳述邊防守備松弛的情況,于謙請頒發他的奏章到邊塞,以激勵各位将領。
李賢調到吏部,他選取古代二十二位君主可以效仿的行事作風,編成《鑒古錄》,上呈給皇上。
英宗複位後,命他兼翰林學士,入文淵閣當值,與徐有貞一起參預機務。
不久,他升為尚書。
李賢氣度端正凝重,奏對皇上都切中機宜,皇上非常寵愛他。
山東鬧饑荒,國家撥出赈濟的财物不足,皇上召徐有貞和李賢來商議,徐有貞說赈濟的财物多被官員中飽私囊。
李賢說“:擔心中飽而不赈貸,坐視百姓死亡,這是因噎而廢食。
”皇上于是命增撥銀兩。
石亨、曹吉祥與徐有貞争權,他們都忌恨李賢。
禦史們彈劾石亨、曹吉祥,石、曹兩人懷疑是出于徐有貞、李賢的主意,便向皇上告狀,把兩人投進監獄。
正好有風雷之變,他們獲釋,李賢被貶為福建參政。
他還沒動身,王翺上奏說李賢可當大任,遂留下他為吏部左侍郎。
過了一個月,恢複他為尚書,仍入内閣當值。
石亨知道皇上向着李賢,很憤怒,但也無可奈何,于是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