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服滿,憲宗授他戶部尚書,不久加封太子太保。
成化二十年(1484),兼任左副都禦史,總督大同、宣府的軍務。
這年冬天返回朝廷。
第二年正月,星相有變異,餘子俊陳述時弊八種,憲宗大多采納。
沒多久,又到邊境巡視。
當初餘子俊巡視宣府大同兩鎮,要求以延綏邊牆法在兩鎮推行,因年成歉收而停止。
到這次他又巡視邊境,他堅決要推行,他說東起四海治,西抵黃河,連綿一千三百餘裡,舊有墩一百七十個,應增建四百四十個,墩高寬都是三丈,估計需要勞動人手八萬六千人,幾個月可以完成。
憲宗下诏書同意第二年四月開工,然而到了那個時候,年成不好,國家和百姓都不寬裕,陡然興建大工程,上下都感到困難。
子俊又想責成邊臣去完成,而自己不親自管這件事,由此招來毀謗和議論。
到冬天,他上疏請求還京,憲宗聽信謠言,改任他為左都禦史,撫巡大同。
宦官韋敬進讒言說子俊借修邊牆侵吞财物,又彈劾他以私人恩怨換将帥。
兵部侍郎阮勤等為他辯白,憲宗發怒,責備阮勤等。
而給事中、禦史又紛紛呈上奏章彈劾,宦官大半想搞垮子俊。
工部侍郎杜謙等前往調查,按實事情況公平地對待,返京向朝廷奏報換置将帥是同阮勤說的情況相符,沒有侵吞建邊牆的費用。
然而花費銀一百五十萬兩、米豆二百三十萬石。
耗費财物,勞動百姓,不能說沒有罪。
于是削去太子太保職,退休回家,這時是成化二十二年(1486)二月。
第二年正月,兵部缺尚書,憲宗醒悟到子俊無罪,又召他回來任職,仍加封太子太保。
明孝宗繼位,因餘子俊是先朝老臣,對他更加尊敬。
弘治元年(1488),他上疏陳述十件事,完後又陳述邊防七件事,孝宗大多同意實行。
第二年,餘子俊病重,還親自撰寫奏稿,陳述救荒息盜的辦法。
剛剛得到朝廷的允準就去世了,享年六十一歲。
追贈太保,谥号肅敏。
子俊深沉、剛毅,寡于言詞,有謀略。
凡是奏章疏議公文,必定親自起草。
每天到半夜才睡,他曾說:“大臣為國,應當不考慮自身利害關系,怎能躲避埋怨換取恩惠,為保全自己作考慮?”因此榆林邊牆工程才開始,怨言诽謗衆起,子俊态度更堅決,終于大功告成,有利于後世幾代人。
餘子俊孝順父母、友愛兄弟,為母喪守服時,要兒子餘蜫不參加會試,他說“:雖然律令上無這條,但我于心不忍。
”本當蔭庇封兒子官職,他改為蔭庇封弟弟官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