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春,字仁仲,四川人。
成化二十三年(1487),考中進士。
授編修職,幾次升遷之後,任翰林學士。
正德六年(1511),提升為吏部右侍郎,又升左侍郎。
八年接替傅皀為禮部尚書。
淮王..蓕、鄭王....都是王族旁支,而承襲藩王封号,而..蓕稱他親生的父親為先考,....并且要追封親生父母,把親生父母的神主放入祖廟。
交城王秉木凡是由鎮國将軍繼承爵位的,而将其妹封為縣主。
劉春都依據禮法予以駁斥。
于是以此為成例。
明武宗尊崇信任西藏僧人,常常穿着西藏僧人的衣服在内部演講佛法。
有個叫綽吉我些兒的西域僧人常出入豹房,被封為大德法王,他派遣二個徒弟回烏思藏,要求效法大乘法王的例子授予國師诰命,每年按時向朝廷入貢,朝廷送茶葉讓其帶回去。
劉春表示反對。
武宗下令再議,劉春奏道:“烏思藏遠在西方,極其愚昧蠻橫。
雖然設四王安撫他們,但其入朝進貢必須有節制。
使其不造成邊患。
如果同意送他們茶葉,給以诰敕,萬一他們假冒聖旨誘騙藏人,向朝廷提出不切實際的要求,朝廷不答應其要求藏人不滿,答應其要求則滋生禍害。
”奏章呈上,罷免他們攜帶茶葉的特權,但還是給予了诰敕。
劉春又奏道“:西番信奉佛教,因此祖宗承前代舊例,設立烏思藏諸司,以及在陝西洮州、岷州、四川松潘建立諸寺廟,用以教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