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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炳然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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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炳然,字子晦,劍州人。

    嘉靖十四年(1535)進士。

    任新喻知縣。

    诏封為禦史。

    與給事中李文進一起核實宣府、大同、山西的兵饷。

    彈劾前後督撫樊繼祖、史道,監司楊銳,指揮馮世彪等一百七十七人的侵冒罪,定罪受貶各不相同。

    又逐條奏上邊防十二事。

    曆任雲南、浙江巡按。

    升為大理寺丞,進為少卿。

    不久改為右佥都禦史,巡撫湖廣。

    進升為左副都禦史,協助治理院事。

     浙江、福建總督胡宗憲下獄,皇帝下诏罷去總督一職不再設立。

    大學士徐階因浙江寇賊剛剛平息,請求設巡撫進行安撫,于是升趙炳然為兵部右侍郎兼右佥都禦史前往擔任巡撫。

    浙江久遭兵鬥戰火,又經胡宗憲過分奢侈,财力匮乏。

    趙炳然以廉政表率部下,悉改不便利人民的政令,仍奏減軍需的一半。

    百姓都祝福他。

     福建巡撫遊震得請求浙江出兵剿賊。

    皇帝下诏撥義烏精兵一萬,命由副總兵戚繼光率領前往,仍命令趙炳然協助剿敵。

    趙炳然說“:福建之所以發生叛亂,是因為将吏撫馭無術,民變為兵,兵變為盜的緣故。

    現在又驅調浙江的兵馬赴福建解急,我私下擔心浙江又變成福建第二。

    請求命令一心團練土著,使當地人各自為用,家家自守,情況緊急則能成為兵,緩和下來後又可為民,這樣聚散兩有處去。

    即使不得已而招募他們,也必須先顧本土而後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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