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炳然,字子晦,劍州人。
嘉靖十四年(1535)進士。
任新喻知縣。
诏封為禦史。
與給事中李文進一起核實宣府、大同、山西的兵饷。
彈劾前後督撫樊繼祖、史道,監司楊銳,指揮馮世彪等一百七十七人的侵冒罪,定罪受貶各不相同。
又逐條奏上邊防十二事。
曆任雲南、浙江巡按。
升為大理寺丞,進為少卿。
不久改為右佥都禦史,巡撫湖廣。
進升為左副都禦史,協助治理院事。
浙江、福建總督胡宗憲下獄,皇帝下诏罷去總督一職不再設立。
大學士徐階因浙江寇賊剛剛平息,請求設巡撫進行安撫,于是升趙炳然為兵部右侍郎兼右佥都禦史前往擔任巡撫。
浙江久遭兵鬥戰火,又經胡宗憲過分奢侈,财力匮乏。
趙炳然以廉政表率部下,悉改不便利人民的政令,仍奏減軍需的一半。
百姓都祝福他。
福建巡撫遊震得請求浙江出兵剿賊。
皇帝下诏撥義烏精兵一萬,命由副總兵戚繼光率領前往,仍命令趙炳然協助剿敵。
趙炳然說“:福建之所以發生叛亂,是因為将吏撫馭無術,民變為兵,兵變為盜的緣故。
現在又驅調浙江的兵馬赴福建解急,我私下擔心浙江又變成福建第二。
請求命令一心團練土著,使當地人各自為用,家家自守,情況緊急則能成為兵,緩和下來後又可為民,這樣聚散兩有處去。
即使不得已而招募他們,也必須先顧本土而後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