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應骢,字肅卿,鄞縣人。
正德十二年(1517)進士。
授官刑部主事。
和同官一起谏阻皇上南巡,被杖責三十。
嘉靖初年,曆官郎中。
伏在朝門争辯“大禮”,再次被下獄當廷杖擊。
給事中潮陽陳..向來無賴。
在家居住與當地知縣宋元翰不能和睦相處,他讓他的兒子陳柱讦攻宋元翰,結果宋被谪戍邊關。
宋元翰收集陳..的罪狀和私事刊印公布出來,名叫《辨冤錄》。
陳..因此被清議所不齒,尚書喬宇将他調出任湖廣佥事。
陳..當初曾經說獻帝不可稱皇。
而這時張璁、桂萼之輩因議禮突然顯貴,陳..于是疏說張骢等人的議禮是對的,應當急切去除本生的稱謂;因而诋毀喬宇和文選郎夏良勝,而推舉引用他的同黨前給事中于桂、閻闳、史道,前禦史曹嘉。
皇帝當即恢複陳..等人的官職,将夏良勝谪貶到外地。
陳..于是彈劾大學士費宏,尚書金獻民、趙..,侍郎吳一鵬、朱希周、汪偉,郎中餘才、劉天民,員外郎薛蕙,給事中鄭一鵬都是邪黨,而推薦廖紀等十五人。
不久又彈劾吏部尚書楊旦等人。
皇帝更加大喜。
立即罷去楊旦,提升廖紀代替他。
張璁、桂萼之輩于是引用他來攻擊異己。
給事中趙漢、禦史朱衣等人紛紛上奏章彈劾陳..,而禦史張日韬、戴金、藍田又特别上疏論陳..之罪。
藍田并彈劾席書,并且将宋元翰的《辨冤錄》封好呈上。
都禦史王時中請求将陳..停職審查。
陳..上奏說:“群奸臣恨我抗議大禮,将令撫、按殺我,請皇上派遣一錦衣前往。
”陳..的想法是,錦衣可以用利相誘。
得旨派遣葉應骢和錦衣千戶李經。
葉應骢和李經燒香向天起誓,會同禦史熊蘭、塗相等人一起治理,陳述上奏陳..的罪狀達到一百七十二條。
除去被赦以前和不清楚的不論,應當判論的罪狀有十三條。
罪大惡極,應當斬首,将他的妻子離異,将他兒子陳柱絞死。
陳..懼怕,逃到宮殿前申訴。
皇帝拿着葉應骢的奏章沒有批複下來。
尚書趙鑒、副都禦史張潤、給事中解一貫、禦史鄭本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