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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時亮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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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選大臣龐尚鵬、鄒應龍、淩儒經營籌辦,權力雖然加重,不過派往河東的人兼管四川,派往江北的人兼管山東、河南,派往江南的人兼管浙江、湖廣、雲南、貴州,重視内地而輕視關塞地區,這不是本來的旨意。

    而且一個人管轄幾個地區,轄區曠遠難以照顧周全。

    請讓在内地的大臣專門負責巡撫的事情,命令龐尚鵬等三人分别負責關塞地區的屯田事宜,管理的時間久了就成了一種職責,功績也緊随而至,則利事興起,而邊防儲備可以自給。

    現在全國的府庫空虛,百姓困苦,而提出建議的人卻想傾盡全國的庫藏輸往内府,用以接濟旦夕之用,倘若州郡發生變亂,拿什麼來應付?郡守縣令以養育百姓為職責,首要的就是勸民務農植桑、理清徭役賦稅、重視鄉規民約、嚴格保甲制度,減少獄案,對催科巧拙不予理睬。

    ”奏疏呈入,大都經讨論後實行。

     當年冬天他又上奏說:“天下值得憂慮的事情在于百姓貧窮,能替百姓排除憂慮的人是知府。

    應該慎重挑選他們,治政業績卓越的人就升任京卿或巡撫,那麼人就會自我激勵。

    督學是關系到全國人倫理教育的人,應當挑選學問、德行俱佳的人,不對他做時間限制。

    德行和聲望都高峻的人,就招來擔任祭酒或者進入翰林院,以便顯示風範。

    ”奏章下發給部裡讨論,最後沒有施行。

     隆慶三年(1569),他升任太仆少卿。

    起初,徐階、高拱互相攻擊,魏時亮與朝廷大臣對高拱進行攻擊,使他離去。

    不久,高拱再次入閣,考核言官,排斥異己;魏時亮和陳瓒、張木賈已經升任京卿,他們都遭貶職。

    魏時亮被指責辦事不嚴謹,被免去官職。

     萬曆十二年(1584),因為丘木舜、餘懋學等人的推薦,他出任南京大理寺丞。

    升任右副都禦史,負責京營的戍衛任務,他陳述了安良攘奸的十四件重要的事情。

    不久又請求根據水利、義氣、生養、賦役、清獄、清除盜賊、善導民俗等七件事考察郡守、縣令,年終報告給部院和各科計算為官的時間,依照修行與曠廢的情況确定最後的名次。

    還請求皇長子出宮接受文化教育。

    他曆任刑部左、右侍郎,南京刑部尚書。

    過了一年死于任上。

     魏時亮起初喜歡交遊,很有志向。

    曾經彈劾并罷免了左都禦史張永明,被當時的輿論非議。

    魏時亮也很後悔。

    中年,他遭受挫折和壓抑,潛心研究心性理學。

    天啟年間,谥号莊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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