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濟,字大亨,洛陽人。永樂年間以舉人身份入太學,後曆任都察院官職。都禦史劉觀薦舉他為禦史,他堅決辭謝。宣德時授任江西都司斷事,因父母去世而歸家守喪。後任湖廣都司斷事。正統初年提升為禦史。鎮守大同的宦官驕橫無憚,朝廷派周濟去調查。濟裝扮為平民,背着薪柴進入這個宦官家中,查明一切不法事實,奏報朝廷,英宗大喜。随後又巡按四川。四川威州土官董敏、王允相互仇殺,朝廷令濟督率官兵進讨。濟建議“:朝廷安撫遠方之人,應先撫而後征。”朝廷采納,速傳令勸告他們,使兩家和解。
正統十一年(1446),周濟出任安慶知府。這年安慶府收成不好,百姓賣兒售女維持生活,乘船去他鄉者接連不斷。濟借漕糧赈濟,并禁止賣兒售女。與此同時,他又上書請求免征租稅,得到朝廷的批準。他制定出婚喪禮制,禁止奢侈,遲嫁緩葬者受罰,安慶風俗為之一變。饑民聚集搶奪富家食糧,富家以強盜搶劫而告官,濟下令:“百姓饑餓才搶糧,應将所搶糧食數量報告太守,太守代為償還。”于是搶糧者解散。
周濟逝于任上,百姓關門閉戶停業為之恸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