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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幼學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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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将其列為頭等。

     不久,幼學升為刑部主事,宦官采摘禦園果實時,怒殺園夫之母,棄屍河中。

    幼學如實奏報,将肇事宦官依法處置。

    嘉興人袁黃妄自批删《四書》、《書經集注》,名為《删正》,刊行于世。

    幼學予以駁正,并上疏直言不諱地列論其謬誤。

    幼學的上疏雖被廷臣扣留,但《删正》的刻闆全被燒毀。

    幼學曾以員外郎之職對畿輔罪犯審慎用刑,将案情不明而又值得同情的三百餘人全部釋放。

    其後晉升為郎中。

     幼學調任湖州知府,一到任便捕殺豪強惡奴。

    士人之子施敏、某富豪家奴楊升,橫行郡中。

    幼學将施敏下獄,施敏買通權貴,囑咐巡撫親自審理,幼學不允,即刻将施敏用棍杖擊斃。

    施敏供詞中株連到故尚書潘季馴之子潘廷圭,幼學将此案情告訴禦史,上章彈劾,将廷圭逮捕入獄。

    其他奸豪論罪處死者數十人。

    唯獨楊升畏罪潛逃。

    幼學想到,若自己離開湖州,楊升必再來逞兇,終于将他逮捕處死。

    從此一郡太平。

    湖州陰雨連月,禾苗盡死,幼學施行救荒措施,被赈饑民達三十四萬餘人。

    禦史準備向朝廷舉薦他,收集其政績,推官閻世科列舉了三十六事,上報朝廷。

    朝廷下诏加官為按察副使,仍管湖州政事。

     以後,幼學以副使職總督九江兵備,這時他已七十高齡,其母尚在,故請求辭官歸家奉養母親。

    母親去世後他不肯出來任職。

    天啟三年(1623),朝廷起用他為光祿少卿,又改為太常少卿,他都未赴任。

    四年逝世,享年八十四歲。

    中牟縣、湖州均建祠紀念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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