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将其列為頭等。
不久,幼學升為刑部主事,宦官采摘禦園果實時,怒殺園夫之母,棄屍河中。
幼學如實奏報,将肇事宦官依法處置。
嘉興人袁黃妄自批删《四書》、《書經集注》,名為《删正》,刊行于世。
幼學予以駁正,并上疏直言不諱地列論其謬誤。
幼學的上疏雖被廷臣扣留,但《删正》的刻闆全被燒毀。
幼學曾以員外郎之職對畿輔罪犯審慎用刑,将案情不明而又值得同情的三百餘人全部釋放。
其後晉升為郎中。
幼學調任湖州知府,一到任便捕殺豪強惡奴。
士人之子施敏、某富豪家奴楊升,橫行郡中。
幼學将施敏下獄,施敏買通權貴,囑咐巡撫親自審理,幼學不允,即刻将施敏用棍杖擊斃。
施敏供詞中株連到故尚書潘季馴之子潘廷圭,幼學将此案情告訴禦史,上章彈劾,将廷圭逮捕入獄。
其他奸豪論罪處死者數十人。
唯獨楊升畏罪潛逃。
幼學想到,若自己離開湖州,楊升必再來逞兇,終于将他逮捕處死。
從此一郡太平。
湖州陰雨連月,禾苗盡死,幼學施行救荒措施,被赈饑民達三十四萬餘人。
禦史準備向朝廷舉薦他,收集其政績,推官閻世科列舉了三十六事,上報朝廷。
朝廷下诏加官為按察副使,仍管湖州政事。
以後,幼學以副使職總督九江兵備,這時他已七十高齡,其母尚在,故請求辭官歸家奉養母親。
母親去世後他不肯出來任職。
天啟三年(1623),朝廷起用他為光祿少卿,又改為太常少卿,他都未赴任。
四年逝世,享年八十四歲。
中牟縣、湖州均建祠紀念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