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佑,字子積,鄱陽人。十九歲拜胡居仁為師,居仁将女兒許配給他。..于弘治十二年(1499)中進士,授南京刑部員外郎,因得罪太監劉瑾而落職。劉瑾被誅後,又起任佑為福州知府。鎮守太監購物不付錢,民衆向餘佑控告,佑安慰他們,答應将此情形上報朝廷,鎮守太監害怕了,稍有收斂,但卻懷恨在心,遣人入京告訴其黨羽:“不除去餘佑,鎮守什麼事也辦不通。”但佑素來清廉,抓不到把柄。不久,調任山東副使,父親去世,歸家守喪。三年期滿,起任徐州兵備副使。宦官王敬運宮廷所用之物入京,多挾持商船,因與知州樊準、指揮王良不和,王良揭發他攜帶違禁物品,王敬畏罪,去求佑為他解脫,佑不允。敬誣奏樊準等毆打他,一并将餘佑逮捕,被貶為南甯府同知。稍後,調任韶州知府。他投呈自劾,辭官而去。嘉靖初年調任雲南布政使,因太仆寺召他回京而未成行,改為吏部右侍郎,此時,佑已去世。
佑墨守其師胡居仁的學說,在獄中著《性書》三卷,其中說道,程朱專以“誠敬”二字教人,學者若真能去掉不誠不敬便可,否則不能達到古人的修養境界。當時王守仁著《朱子晚年定論》,認為朱子之學最終歸于存心養性。餘佑則認為“:朱子論心學有三個階段的變化,存齋記述他的話,是他年少時的見聞,後見到延平,才感到過去所說的不對,聆聽五峰之學于南軒,其言論又有變化。最後改定了已發表或未發表的言論,然後本質與現象不偏廢,動靜交相作用,這就是朱熹最後的定論。怎能把朱熹少年時的見識說成是晚年的定論?”這種見解公開後,守仁的門徒也不敢非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