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瞿九思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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瞿九思,字睿夫,黃梅人。其父瞿晟,嘉靖三十二年(1553)進士,官至廣平知府。曾主持鑿長渠三百裡,灌田數十畝。

    九思十歲随父親在吉安,拜羅洪先為師。十五歲做《定志論》,後與同鄉耿定向交遊,學問更加長進。萬曆元年(1573)鄉試中舉。在家鄉居住兩年期間,縣令張維翰違制苛征,百姓十分氣憤,聚集起來毆打縣令,維翰認為是九思煽動的,将他以倡亂罪逮捕。巡按禦史向程彈劾維翰激起民變,吏部尚書張瀚認為禦史的彈劾是錯誤的,九思因而被長期流放于邊塞。子瞿甲年十三歲,上書數千言為父伸冤。甲之弟瞿罕也到朝廷上書,請求寬宥其父。屠隆做《訟瞿生書》,遍告于朝廷内外。馮蘿祯也向湖廣當局說明九思蒙冤的事,張居正原來就看重九思的才學,如此種種原因,九思終于獲釋。嘉靖三十七年(1558),由于撫按的推薦,授九思為翰林待诏。九思力辭不受。朝廷令當地官府每年給九思米六十石,直至終年。九思做《樂章》及《萬曆武功錄》,遣子罕到朝廷進呈皇帝。年七十歲而逝。

    九思學問極為淵博,其文章雖不典雅,然當時那些好古之士也很少有人能與他相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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