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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宏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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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宏,字德裕,鄞縣人。弘治十五年(1502)進士,授萬安縣知縣。萬安縣民好打官司,凡打官司的人都要祈禱神靈。宏毀其祠,對百姓說:“有我縣令在,你們還祈禱誰。”每次審案他幾句話就把案子判定了。後調任江西左參議,負責湖西、嶺北兩道。王守仁征讨橫水、桶岡盜賊時,宏負責供應軍饷有功。賊闵念四投降後,又依恃宸濠,剽劫九江一帶,宏發兵追捕。闵念四等躲入宸濠的祖墳陵園中,宏獲得其賊之辎重而歸。宸濠反朝廷的罪行日益暴露,江西的士大夫們為之擔憂,宏嚴肅地說:“國家不幸有此逆賊,我們應死守境土。”有持大義不肯随從宸濠謀反的人,宏暗中支持他們。宸濠反,宏被捕,自殺而死。世宗即位,贈宏為太常少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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