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振德,字季修,昆山人。祖父張情,進士,曾任福建副使。叔祖父張意,也是進士,曾任山東副使。振德由選貢生而授四川興文知縣。興文縣治原在九絲蠻。萬曆初,才建土城牆數尺,其戶不滿一千。永甯宣撫奢崇明,心懷不軌,暗中勾結奸徒,掠賣子女。振德逮捕了這些奸徒,處以流刑,招還被掠子女三百餘人。崇明以二千金賄賂他,振德大怒,拒不接受,并撕毀來信。
天啟元年(1621),赴成都參加鄉試,崇明部将樊龍殺死巡撫徐可求、副使駱日升、李繼周等。重慶知府章文炳、巴東知縣段高選堅決抵抗,甯死不屈。賊占據了重慶。
當時,振德兼管長甯縣。此地離賊稍遠,随行者打算逃往長甯。振德說:“應當堅守興文。”于是急忙趕回城。長甯主簿徐大禮與振德要好,派人來接他,振德謝絕了。他督率鄉兵與賊戰,因寡不敵衆,退入城内,組織居民防守。不幸遇大風大雨,賊破土城而入。振德與妻錢氏及二女均自殺,一門死者十二人。朝廷聞其事,賜祭葬,贈光祿寺卿,谥烈愍。命當地官府建祠紀念,蔭其後代為錦衣衛千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