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利,彧與壽甯侯張鶴齡各聚衆相互毆鬥,震駭京都。
弘治九年(1496)九月,尚書屠氵庸同九卿上書,其文大體是:
“憲宗皇帝诏:勳戚之家,不得占據關口、渡口、山坡、湖澤,不得開設店鋪商場,不得侵奪民利,違者許所在官府逮捕法辦。
皇上即位,也是遵循先帝的法令和誡訓。
但勳戚諸臣不能恭敬地遵守先帝的诏令,縱家人在街上開鋪設店,邀截商貨,都城内外,無處不有。
觀永樂年間的榜文,王公的仆從二十人,一品官的仆從也不過十二人。
今勳戚的仆從多者數以百計,大大違背原來的規定。
其間許多市井無賴之徒,冒名謀利,利歸這些小人,而人民的怨怒集勳戚一身,此非良策。
“近來長甯伯周彧、壽甯侯張鶴齡,兩家以小事忿争,弄得都市不安,失帝王姻戚之尊嚴,損朝廷之威信。
伏望陛下诏令戒谕,使他各修舊好。
他們所開設的店鋪,一律停止。
更要令都察院榜示禁戒,凡擾商賈、奪民利者,聽巡城巡按禦史及所在官府逮捕法辦。
仍舊根據永樂年間的規定,裁定勳戚的家中奴仆,不準濫收。
”
科道官也有同樣的奏議,孝宗認為很好,加以采納。
弘治十八年(1505),周彧進為太保,還要求封為侯爵。
吏部說封爵隻有朝廷有權,這才了事。
武宗立,将彧之子瑭等六人都升為錦衣衛官。
不久彧逝。
其子瑭、孫大經、曾孫世臣都降授錦衣衛指揮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