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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志選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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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怕得禍而不敢答應。

    志選被家人的話所迷惑,以為自己年紀大,一定比魏忠賢先死,竟然将那篇奏疏遞了上去。

    奏疏中極力論列張國紀的罪行,最後還說“不要讓人非議為‘丹山之穴,藍田之種’。

    ”說這話是因為先前有一個死囚叫孫二說張皇後是他所生,不是張國紀的女兒。

    奏疏上呈後,後果難料。

    皇上因伉俪情深,隻是令張國紀自新而已。

    皇後是原司禮監太監劉克敬所選,魏忠賢遷怒于他,将他貶往鳳陽,絞殺了他。

     不久,志選上疏歌頌《要典》,言該書“頌揚聖德,讨伐罪惡,無微不彰,就是拿堯、舜流放四兇,推舉元、恺來比,也不過如此,誠然遊、夏也不能贊一詞。

    ”他因而極力诋毀王之肕、孫慎行、楊漣、左光鬥,而極端贊譽劉廷元、嶽駿聲、黃克缵、徐景濂、範濟世、賈繼春以及傅魁、陳九疇。

    并說“:慷慨憂患時局,力挽狂瀾于既倒的,是魏廣微,應當恢複他内閣大臣的地位,以繼承五臣的盛事。

    赤心報國,幫助編成不朽的巨典的,是東廠臣僚,應當增入簡端,以楊一德之休風。

    ”他又說:“對王之肕宜将他正法,孫慎行宜貶去戍邊。

    ”魏忠賢非常高興,于是嶽駿聲等人被越級提升,王之肕被逮捕,孫慎行被遣去戍邊。

    這些都正如志選所言。

     七年(1627),志選升為右佥都禦史,提督操江。

    這一年,熹宗去世,魏忠賢敗,言官紛紛彈劾他,诏令将他除名。

    後來定逆案,法律沒有撼動國母的條文,便依以子罵母的條文來判處他,将他和梁夢環判了死刑。

    志選先上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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