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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維華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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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維華,東光人。

    萬曆四十一年(1613)中進士,被授予金壇縣知縣,又被征回任兵科給事中。

    天啟元年(1621)六月,宦官王安應執掌司禮監印,他稱病推辭住在外邸,希望得到溫旨勸慰即起來理事。

    王安與魏忠賢有矛盾,閹人陸荩臣是霍維華的内弟。

    探知這一情況後告訴了維華。

    維華原與魏忠賢同郡交好,便趁機彈劾王安,魏忠賢即假傳聖旨殺了王安。

    劉一火景、周嘉谟都厭惡維華,便用年例讓維華出任陝西佥事。

    維華的同僚孫傑說,維華在兵科任職三月并無過失,是劉一火景、周嘉谟仰承王安的鼻息,故意将他排擠到外地。

    魏忠賢大喜,立即将劉、周二人逐出,而維華也因遭父喪歸家。

     四年(1624)冬,朝事大變,南京禦史呂鵬雲将自己受外轉一事上告朝廷。

    魏忠賢傳聖旨将他和被檢查的徐大化、年例外轉的孫傑都升為京卿,維華和王志道、郭興治、徐景濂、賈繼春、楊維垣并得恢複原官。

    維華得任刑科給事中。

    那些被趙南星斥退的人,競相起來任事。

    維華更銳意攻擊東林黨,彈劾禦史劉璞、南京禦史塗世業、黃公輔、萬言揚,使他們被罷免。

    他追論三案,痛诋劉一火景、韓火廣、孫慎行、張問達、周嘉谟、王之肕、楊漣、左光鬥,而贊譽範濟世、王志道、汪慶百、劉廷元、徐景濂、郭如楚、張捷、唐嗣美、嶽駿聲、曾道唯。

    他還請改編《光宗實錄》,向史館宣示他的奏疏。

    魏忠賢立即傳聖旨将劉一火景等五人除名,逮捕王之肕,免除李可灼的遣戍,提升範濟世為巡撫,王志道等人為京卿,唐嗣美以下各人也都被起用,并重修《實錄》,但因閣臣之言免了劉一火景等人之罪。

    不久維華說,總督張我續宜加罪,尚書趙彥宜斥退,禦史方震孺不宜逮捕。

    韓敬宜複官,湯賓尹宜平反昭雪。

    這觸忤了魏忠賢的意志,被傳聖旨譴責。

    五年冬維華升為太仆寺少卿,第二年升為本寺卿。

    不久升為兵部右侍郎,代理兵部事務。

    他每次陳奏,必定歌頌魏忠賢。

    七年,延綏奏捷,維華升為右都禦史,庇蔭兒子為錦衣衛千戶。

    甯遠、錦州叙功,維華晉升兵部尚書,掌侍郎職權内事務,仍照前例庇蔭兒子。

    不久叙三殿功,維華加封為太子太保。

     維華個性邪佞,與崔呈秀做魏忠賢的謀主。

    他所親近的都是皇上貼身宦官。

    所以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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