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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繼春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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窮加質問,令他再次陳奏。

    周嘉谟等又極力相救,皇上不許。

    繼春更加窘困,惶恐引罪,說自己的話是得之于風聞。

    于是将他除名,永遠禁锢,這是在天啟元年(1621)四月。

    後來議論的人屢次請把他召回,皇上都不聽。

     四年(1624)冬,魏忠賢逐出楊漣等人後,即以中旨召繼春複官。

    繼春到京後重述移宮之事,極力論說道:“楊漣和左光鬥目無先皇,罪不容死。

    并且楊漣借傅鏥揭發汪文言,知道禍将到來,所以他上疏彈劾内宮,先發制人,這種人真是天地祖宗所必誅。

    而他隻被判納賄結黨之罪,這樣楊漣當死之罪并沒有大暴于天下。

    宜速定刑書,頒布中外,昭示于史冊,使後世知道朝廷判處楊漣等人犯了不道和無人臣禮之罪。

    ”他的奏疏娓娓數百言,并請采納楊所修的建議,盡快編修《三朝會典》,魏忠賢非常高興。

     莊烈帝即位,繼春正在南畿督學,他知道魏忠賢必敗,便飛騎傳疏彈劾崔呈秀和尚書田吉、順天巡撫單明诩、副都禦史李夔龍,群小開始相互離心了。

    不久繼春由太常寺卿升任左佥都禦史,與霍維華之輩極力壓制正人。

    崇祯改元(1628)五月,給事中劉斯球極力論奏繼春反複無常,善于僞裝,繼春于是自請引退歸鄉。

    後來,楊漣之子楊之易攻擊他,诏令削去繼春官籍。

     當初,繼春以移宮事件诋毀楊漣,勾結王安希圖封拜,後來見公議支持楊漣,他怕楊漣得進用,便俯首求和,聲言奏疏并非出于自己之意。

    回朝後他又極力诋毀楊漣。

    魏忠賢伏誅後,他又極力贊譽高弘圖之救楊漣,并推薦韓火廣、倪元璐,以求為清議所容。

    皇上定逆案,不見繼春列名其中,便問原因。

    閣臣說繼春雖然反複,但他所持的立場亦還可取。

    皇上說:“惟其反複,才是真小人。

    ”于是引結交皇帝近身宦官的條律,判繼春三年徒刑。

    繼春自恨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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