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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蒙、烏撒、東川、鎮雄土司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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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取東川府以前所使用的印信,交給祿位的妻子甯著,讓她代理東川府事務,又把照磨印交給羅雄州土官者浚,讓甯著的女兒嫁給者浚的兒子為妻。

    安萬铨還将水西的兵馬三千人留在東川,以保衛甯著。

    水西與東川相鄰,安萬铨本來是水西的土官,所以有議論說安萬铨有陰謀占據東川的志向。

    巡撫王大任把誅殺阿堂的事上報朝廷,并說:“東川這個地方受了殘害損傷,現今該府的三個印信都是土官自己交接部署的,請求朝廷讓四川、貴州的總督和鎮巡官去探究各土官私自擅立官署的罪行。

    并讓他們訪查祿氏支系宗親中有沒有可以繼承官位的人,以及處置阿哲事宜。

    ”兵部答複上報的意見可行。

     嘉靖四十一年(1562)朝廷重新給四川東川府鑄造印信,當初之時,阿堂已經被殺,卻找不到土知府的印信,有人懷疑是被安萬铨藏起來了。

    等到屢次調查審核,才知道印信實在是丢失了。

    祿位這一支的近親已經全部滅絕了,隻有與他在七代以前是同一祖先的近親還有一個小男孩阿采。

    撫按官雷賀、陳瓒請求皇上讓阿采繼承祿位的職位,但暫時給他一個同知的官銜,讓甯著管理知府事務,以後要是果然能夠安撫籠絡住她屬下的百姓,則仍然讓她繼承土知府的職位。

    而給他們新鑄的印信,請改名稱,以防有人假騙假冒。

    皇帝下聖旨說印信就不要改名稱了,其餘的就照雷賀、陳瓒說的辦。

    在此之前,烏撒與永甯、烏蒙、沾益、水西各土官土壤相連,世代都是親戚,彼此親情濃厚。

    後來各土官各自親近包庇自己的近親,彼此構禍,向朝廷上奏時紛紛攻擊對方。

    這種情況在四川《永甯土司傳》中有詳細記載,當事人對此也頗為讨厭和為難。

    萬曆六年(1578)朝廷還讓他們按照蠻族人習俗以罰牛來做處分,務必使他們悔過,停息紛争,以保護境内百姓的平安,但最終也沒有徹底清除紛争。

     萬曆三十八年(1610)皇帝下诏讓東川土司聽從雲南的節制。

    當時巡按鄧氵美給皇帝上疏時稱:“四川的東川府,與雲南的武定、尋甸各郡緊挨着,它們之間隻隔一個山嶺,早晨出發傍晚就能到達。

    東川的酋長祿壽、祿哲兩兄弟,沒有親情,每天都要動幹戈相争。

    他們的部落也是以搶劫殺戮為生,不從事耕作。

    四川距東川路途遙遠,法紀容易疏松。

    雲南雖距東川很近,但不屬其管轄範圍,所以号令也傳不過去。

    因此東川府的蠻族人驕橫成性,眼中沒有漢族的法律以約束自己。

    現今隻有請皇上把東川府改由雲南巡撫去管制。

    ”他還向皇帝陳述這樣做的三個有利因素,皇帝下诏書同意他的提議。

     此前,四川的烏撒軍民府與雲南的沾益州,雖然各由四川和雲南管轄,但它們的人口族屬是同源的。

    明朝初年大軍南下時,女土官實蔔與她丈夫的弟弟阿哥二人,率部下歸順明朝廷,朝廷授予實蔔烏撒土知府的官銜,授予阿哥沾益土知州的官銜。

    此後,這一邊沒人了就由那一邊繼承,他們兩家就通為一家了。

    萬曆元年(1573),沾益州的女土官安素儀沒有後代,便上奏朝廷讓土知府祿墨的第二個兒子繼承本州土知州的職位,這就是安紹慶。

    後來祿墨及其長子安雲龍和兩個孫子都死了,安紹慶便上奏朝廷讓他的第二個兒子安效良歸還本宗,繼承土知府的職位。

    安雲龍的妻子隴氏,就是鎮雄州女土官者氏的女兒,雖然安雲龍死了,但還有遺孤,且依仗着外家的兵力,與安紹慶作對為敵。

    安紹慶則認為隴氏所生的子女,都不是安雲龍親生的為由,也倚仗沾益州的兵力,給隴氏難堪。

    兩家彼此間仇殺,一方受害。

    當地士民連名上奏,朝廷派兩省官員一同審核,曆十四年之久還是沒有結果。

    這一年安雲翔上奏時聲稱“:隴氏有兒子名叫安官保,現已長大成人。

    安效良倚仗其父親的兵力,強行圖謀竊據官位,殺害無辜百姓。

    ”因而他竭力上疏列舉了數件不能立安效良為土知府的事情。

     萬曆三十九年(1611),朝廷大臣商議讓四川、貴州的大官去審核事實後上報朝廷。

    貴州的撫按大臣認為土官是在雲南争奪官職,但為害到了貴州和四川,必須三個省的官員一起審核,才能定罪。

    皇帝命令快速審核後,才任命隴鶴書繼承鎮雄州的土知府。

    隴鶴書,原名阿蔔,從其始祖隴飛沙獻出土地歸順朝廷後,世代都被授予知府的職位,傳了五代到庶魯蔔時,分出來居住在果利這個地方,又傳了四代到庶祿姑時,又分出來居住到夷良和七欠頭。

    庶祿姑之後又傳了五代,隴氏這一門的正宗子孫便斷絕了。

    水西的安堯臣入贅到了祿墨家,想占有祿墨家的官職财産,大家感覺不平,才有驅逐安氏扶立隴氏的奏章,當地官員遵奉聖旨去察尋扶立隴氏的後代。

    女土官者氏就把阿固推薦出來。

    阿固,是庶魯蔔的第六世孫,他改名為隴正名。

    這樣主張扶立阿固的,就先扶立了阿固的父親阿章。

    阿章不久病死,阿固又不為蠻族百姓所信服,朝廷又派官吏來來回回地考察審核。

    者氏和當地的四十八目、十五火頭等頭領共同推舉阿蔔。

    阿蔔,是庶祿姑的第五世孫,大家都認為他是長輩而且很賢明,者氏還把官印都獻出來交給他了,于是就決定扶立阿蔔,讓阿固充當管事。

    這是聽從了巡撫喬應星的建議的結果。

     萬曆四十一年(1613),烏撒土舍安效良開始時與安雲翔争奪繼承官位的權利,朝廷認為安效良是嫡系便扶立了安效良。

    這樣安雲翔便幾次作亂,圖謀趕走安效良,焚燒和搶劫烏撒。

    四川撫按把此事上報朝廷時說:安效良是安雲龍的親侄子,安雲翔則是他的堂弟,親疏關系是很分明的,安效良自然應當繼承官位。

    安雲翔騷擾為害于地方,欺騙蒙蔽朝廷,其罪行原本是難以赦免的,但考慮到他是受奸人的指使才這樣做的,情有可原,暫且準許他恢複冠帶。

    皇上同意了他的意見。

     萬曆四十三年(1615),雲南巡撫吳應琦給皇帝上奏說:“自東川的土官祿壽、祿哲争奪繼承官位的權利以來,各自縱容其屬下的人越境搶劫。

    他們都擁有一千多人,搶劫兩府之地,十天之内,掃蕩了村屯,百姓所受的毒害還沒有像這樣嚴重過的。

    朝廷對他們或是招撫或是進剿,請盡快定奪,不要使禍害一天甚于一天。

    ”皇帝把該提議交給有關官府去審核後再上報。

    貴州巡按禦史楊鶴說“:烏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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