貢物,吏部上奏說:“招攬章是舍人,還未授予他宣慰使的職務,而他竟然就以宣慰使自居。
雲南三司官員也冒錯上奏,應當治他們的罪。
”皇帝寬恕了他們。
嘉靖九年(1530),招攬章上奏說:“交..的光紹,是該宣慰使司應當承襲職務的長子,被他叔叔所驅逐,出逃在老撾,我們想調遣戰象戰馬将其送回去。
”當地的守衛大臣上奏說“:根據招攬章的言辭,他是怕擔當招納逃亡之人的罪名,而且想借助朝廷作為制服交..的資本。
對于光紹,将他留下來,容易引起争端;将他遣送回去,又要動用軍隊。
兩者都不适宜,最好還是聽任他自己回去。
朝廷還應責備招攬章私自收納逃亡之人的罪行。
”皇帝同意這個建議。
二十四年,雲南巡撫汪文盛上奏說“:老撾的土舍怕雅賽,聽說要征讨安南,首先就會感到振奮。
他那裡地廣兵多,可獨當一面。
八百和車裡與老撾很相近,孟艮又在老撾的上流,這些地方都有許多土兵和大象,可讓他們準備征讨工作。
請求朝廷免除對怕雅賽的審核調查,讓他承襲宣慰使職務,以準備聽從朝廷的調遣。
”皇帝同意。
四十四年,老撾的土舍怕雅蘭章派人向朝廷進獻兩隻舞牌牙象、三隻母象、十隻犀角。
他們到達雲南,雲南的守衛大臣将此上報朝廷。
禮部認為現在不是他們朝貢的日期,而且他們也沒有用漢文或緬文寫的文書,但他們來京城的路途很險遠,跋山涉水要一年多的時間,雲南應該接受他們的貢物,給予賞賜,讓他們不要赴京城了。
皇帝認為這樣處理可行。
此時緬甸的勢力正旺,他們剪除了各部落。
老撾也因抵擋不住而投入緬甸,朝廷所頒發給他們的信符和官印都丢失了。
萬曆二十六年(1598),緬甸失敗後,老撾又來歸順朝廷,向朝廷獻貢,請求朝廷給他們頒發印信。
朝廷又讓禮部給他們鑄造老撾軍民宣慰使司的官印頒發給他們。
四十年他們給朝廷獻貢物時說朝廷給他們頒發的印信全被大火焚毀,請求朝廷再給他們頒發一次。
撫鎮官将此上報朝廷。
第二年朝廷又給他們頒發了軍民宣慰使司的印信。
此時,老撾宣慰還給朝廷貢獻大象、銀器和緬甸席子,朝廷也按慣例給予賞賜。
從此以後,老撾使者就再也沒有來過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