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初二,命令韓绛制置三司條例。
十一日,下诏:祖宗的後代因襲遞補外官,不是五服之親的人,免除賜名授官。
十三日,罷除各路提刑武臣。
頒布《農田水利約束》。
十九日,到迩英閣聽侍臣講讀。
賜給汴口服役兵士錢。
二十六日,減輕全國囚犯罪行一等,徒刑以下釋放。
閏十一月初七,疏浚禦河。
十九日,設置交子務。
這個月,陸續派遣官員提舉各路常平、廣惠倉,兼管勾農田水利差役事宜。
十二月初一,又一次減少後妃公主及臣僚所享受的恩惠。
十一日,增失入死罪法。
二十四日,增加三京留禦史台、國子監及宮觀官員,以便安排卿監、監司、知州中年歲大的。
二十六日,遼朝派蕭惟禧來祝賀新春。
這一年,交州前來進貢。
(二)
熙甯三年(1070)春正月二十一日,錄用唐朝李氏、後周柴氏後代。
二十三日,诏令各地發散青苗錢禁止抑配。
二十六日,判尚書省張方平罷為陳州知州。
二月十一日,任命翰林學士司馬光為樞密副使,司馬光前後九次推托,神宗下诏收回任命書。
十三日,任命河州刺史瞎欺丁木征為金紫光祿大夫、檢校刑部尚書。
二十四日,韓琦罷去河北安撫使,改為大名府路安撫使。
三月初五,孫覺、呂公著、張戬、程颢、李常上疏極言新法,神宗不聽。
初八,開始用時務策考進士,罷除詩、賦、論三題。
十七日,李常上書說青苗錢斂散不實,神宗命令要一一陳述分析,翰林學士兼知通進、銀台司範鎮封還诏書,被認為不應該,因而罷職,隻守本官。
二十一日,賜禮部奏名進士、明經及第八百二十九人。
二十四日,诏令全國各路不得遲滞獄訟案件的處理。
二十五日,确立考試刑法和提拔詳官的辦法。
右正言孫覺因執行诏令反複無常被貶為知廣德軍。
夏四月初三,到金明池觀看嬉水,在瓊林苑設宴射箭。
初六,遼朝派耶律寬來祝賀同天節。
初七,撥給兩浙轉運司度僧牒,招募富民納粟。
初八,禦史中丞呂公著被貶為颍州知州。
十九日,趙扌卞罷為杭州知州,任命韓绛參知政事。
監察禦史裡行程颢罷為京西路同提點刑獄。
二十二日,右正言李常貶為滑州通判,監察禦史裡行張戬貶為公安縣知縣,王子韶貶為上元縣知縣。
二十三日,侍禦史知雜事陳襄罷為同修起居注,程颢簽書鎮甯軍節度判官公事,前秀州軍事判官李定為太子中允、監察禦史裡行。
五月初四,诏令沿邊州郡不給散青苗錢。
太白星白天出現。
十三日,诏令司馬光詳細審定轉對封事。
十五日,下诏罷除制置三司條例司歸入中書省。
二十二日,賜給進士蘇丕“安退處士”的稱号。
二十三日,罷除入閣禮儀。
二十八日,下诏審官院為東院,另外建置西院。
六月十四日,太陽出現五種顔色的雲。
十八日,封宗室秦、魯、蔡、魏、燕、陳、越七王後代為公。
十九日,下诏修武成王廟。
二十七日,知谏院胡宗愈貶為真州通判。
秋七月初三,歐陽修改知蔡州。
初四,呂公弼罷除樞密使職務,任命知太原府馮京為樞密副使。
罷除潞州交子務。
初十,降雹。
二十五日,詳細審定宗室襲封制度。
二十六日,設置三班院主簿。
八月初一,罷除看詳銀台司文字所。
初九,因旱災訊察全國監獄裡囚犯罪狀,死罪以下遞減一等罪行,杖刑、笞刑釋放。
因衛州旱災,命令轉運司赈濟撫恤,免除租賦。
二十一日,下诏川峽、福建、廣南等七路官員,由轉運司确立标準注冊,勒成法令。
派張景憲等人祝賀遼主生辰和新春。
二十二日,夏人進犯大順城,慶州知州李複圭向環慶路钤轄李信、慶州東路都巡檢劉甫、監押種詠面授出戰方略,因兵力不足而失敗。
李複圭誣告李信等人不聽其節制,斬殺李信和劉甫,種詠死在獄中。
這個月,慶州巡檢姚兕在荔原堡打敗西夏軍隊。
钤轄郭慶、都監高敏在這次戰鬥中戰死。
九月初一,中書省設置檢正官。
初八,韓绛罷為陝西宣撫使。
十二日,第一次考試法官。
十三日,曾公亮罷為司空兼侍中、河陽三城節度使。
十四日,任命馮京參知政事,翰林學士吳充為樞密副使。
十八日,神宗親自策試賢良方正科和武舉科的考生。
二十五日,太白星白天出現。
二十六日,建成執政居住的東西府。
司馬光罷為知永興軍。
下诏:上個月在環慶地區抵抗西夏戰鬥中陣亡義勇剩下的兵丁應當刺字的,全部免予刺字。
冬十月初四,诏令延州不要接納夏國使者。
初七,降木冰。
十五日,朝拜神主殿。
十九日,知慶州李複圭擅自興兵,導緻失敗,反過來誣陷副将李信、劉甫、種詠,并殺死他們,這件事遭到禦史彈劾,李複圭被貶為保靜軍節度副使。
二十一日,陳升之因母親去世離開職位。
二十八日,诏令罷除各地場務内侍監當。
十一月初一,赈濟河北饑民流亡到京西的人。
初二,授給節行高邁的二十一人官職。
初五,免除陝西蕃部借貸的糧食。
十六日,授給布衣王存下班殿侍、三班差使、宣撫司指揮使。
十七日,夏人寇掠大順城,都監燕達等人帶兵打退了夏軍。
二十三日,下诏:升朝官除南郊大赦封贈父母外,不得因加恩轉官。
二十八日,任命韓绛兼任河東宣撫使。
梓州路轉運使韓王壽等人因能興利除害,得到多少不等朝廷賞賜的帛。
十二月初三,下诏确立各路更戍法,原來以他路士兵混合戍守的人一律遣還。
初九,頒立保甲法。
十一日,任命韓绛、王安石一起任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王王圭為參知政事。
賜給布衣陳知彥進士出身,知縣王輔同進士出身。
十四日,夏人寇掠鎮戎軍三川砦,巡檢趙普設置伏兵阻擊,打敗夏軍。
二十一日,增加廣南攝官俸祿。
二十二日,開始實行免役法。
賜給西蕃董氈诏書以及衣帶、鞍馬。
二十四日,命令王安石提舉編修三司法令。
二十六日,遼朝派蕭遵道等人來祝賀新春。
二十七日,命令宋敏求詳細審定命官、使臣的過錯。
這一年,赈濟河北、陝西旱災地區的饑民,免除租稅。
交趾進貢,廣源、下溪州蠻前來歸附。
熙甯四年春正月初一,神宗不上朝處理政事。
初三,種谔在口羅兀北襲擊西夏軍隊,大敗敵軍,于是在口羅兀築城。
從此,西夏每天都在向邊境結集軍隊,企圖報複。
宋朝廷有人議論說種谔的行為導緻了這次邊患。
初六,王安石請求賣掉全國廣惠倉田,用這筆錢作為三路及京東常平倉的本錢,神宗同意這個建議。
初九,渝州少數民族李光吉起義,巡檢李宗闵等人在鎮壓中戰死,命令夔州路轉運使孫構率部平定。
诏令詳細審定死罪的複審辦法。
十一日,朝拜太祖、太宗神主殿。
十四日,到集禧觀宴請大臣,又到大相國寺,到宣德門觀燈。
韓绛等人報告說種谔率領士兵進入西夏境内,殺死了不少西夏士兵,神宗下诏派使臣安撫慰問。
十九日,停止搜括牧地。
二十一日,确定京東、河北賊盜加重處罰的辦法。
二十四日,罷除永興軍買鹽鈔場。
二十八日,确定文德殿初一、十五祭祀太廟、臨朝聽政的禮儀。
二月初一,罷除詩賦和明經各考試科目,确定用經義、論、策考試進士。
設置京東西、陝西、河東、河北路學官,讓他們教育引導士子學習。
初五,下诏處理阻撓青苗法實行的官吏。
十二日,下诏赈濟河北缺食民衆。
慰問西部邊境戰死士兵的家屬并贈給财物幫忙安葬。
十四日,于阗國來進貢。
十六日,進封高密郡王趙君頁為嘉王。
十七日,下诏審官院确定的人員到中書省,核察可以任用的人,向神宗引見。
十八日,賜給征讨渝州少數民族起義士兵特支錢。
二十一日,祈禱降雨。
下诏增加漳河等地服役士兵。
三月初二,西夏軍隊攻陷撫甯堡。
初三,慶州廣銳士兵發動叛亂,不久被平定。
初五,下诏撥給各路學田,增加教學官員。
初六,派遣使臣核察執行新法不力的官吏。
十八日,減輕河東、陝西路囚犯罪行一等,徒刑以下的犯人全部釋放。
民衆因軍事情況而服役的人,免除家庭租賦。
二十一日,種谔因撫甯堡被夏軍攻陷,被降為汝州團練副使、潭州安置。
二十二日,韓绛因興師遭到挫敗罷職,以本官降為鄧州知州。
二十六日,錄用唐代李氏後代。
夏四月初一,下诏慎用刑法。
初六,遼朝派蕭廣等人來祝賀同天節。
初七,調派環慶都钤轄千幹斌貝分出部分兵力屯駐..泾、河中,防備西夏進攻。
初八,罷除陝西交子法。
十八日,司馬光暫代西京留台通判。
種谔又被貶為賀州别駕。
十九日,下诏司農寺每月進呈各路所上祈求雨雪的文狀。
二十一日,派人視察宿州、亳州等地災害狀況,仍舊命令整治武備。
二十七日,确定進士轉官的考校辦法。
五月初十,右谏議大夫呂誨逝世。
十八日,下诏允許富弼在西京洛陽養病。
二十二日,高麗國來進貢。
二十七日,下诏:宗室率府副率以上的官吏,父母去世及承受喪祭重任的嫡孫,一律解除官職,服喪三年。
二十八日,恩州、冀州等地受災,派遣使臣赈濟撫恤,免除田稅。
六月初四,河北饑民被逼為盜賊的人,免除死刑,刺配充軍。
初七,大臣們三次敬上尊号為紹天法古文武仁孝皇帝,神宗沒有答應。
十一日,歐陽修以太子少師身份退休。
十三日,訊察全國監獄囚犯的罪狀。
二十一日,富弼因抵制青苗法,改為汝州通判。
秋七月初五,層檀國來貢。
十一日,赈濟撫恤兩浙水災地區災民。
十二日,錄用為國捐驅的将校崔達的兒子崔遇為三班奉職。
十四日,監察禦史裡行劉摯罷官監衡州鹽倉,禦史中丞楊繪貶為鄭州知州。
十七日,下诏宗室不得祭祀祖宗神主。
二十四日,下诏給授唐、鄧地區流民土地。
八月初一,高麗來進貢。
派遣官員考察陝西差役新法及民間利害情況。
初二,下诏郡縣保甲組織人員與“賊”戰鬥緻死、傷的人,賜給多少不等的錢。
初八,恢複《春秋三傳》明經科取士。
二十一日,派遣楚建中等人祝賀遼主生辰和新春。
設置洮河安撫司,命令王韶主管。
九月初五,黃河在郓州決口。
初十,在明堂舉行大規模祭祀和集會,配用英宗神主。
大赦全國,朝廷内外官員不同程度進官加爵。
十九日,夏人來進貢。
二十二日,增加幕職州縣官的俸祿。
冬十月初一,罷除差役法,讓人們出錢募役。
确立幕職州縣官及任子官出官的考試辦法。
初五,設置樞密院檢詳官。
十七日,确立太學生内舍、外舍、上舍法。
二十五日,下诏:被判流放的罪犯,遇上冬季的,改在春季的第二個月遣送。
十一月初一,下诏:凡是賞功罰罪、事迹和情節可以發揮懲惡勸善作用的人和事,每個月及時向全國頒布。
初三,下诏免除積欠租稅。
初六,修建中太一宮。
二十一日,開導洪澤湖,使與淮河相通。
十二月初一,下诏增加國子監賜錢四千缗。
初八,歸還西夏俘虜。
初九,安定郡王趙從式去世。
十四日,封越國公趙世清為會稽郡王。
十六日,減省各路廂軍。
二十五日,崇儀公柴詠退休,他的兒子柴若讷承襲封爵。
二十六日,遼朝派遣耶律紀等人來祝賀新春。
熙甯五年春正月初九,下诏允許降羌歸依夏國。
十九日,下诏:祭祀太廟,由宗室使相以上官員負責進行。
設置京城巡邏隊伍,稽察社會上诽謗譏議新法的人,彙集起來治罪。
二月初二,龜茲來進貢。
因兩浙發生水災,賜給十萬石糧食赈濟災民,并招募人們興修水利。
十二日,下诏罷除陝西遞運銅錫。
十三日,太白星白天出現。
十六日,任命鄭州知州呂公弼為宣徽南院使,通判秦州;龍圖閣直學士蔡挺為樞密副使。
三月十四日,李日尊逝世,他的兒子李乾德承繼父位,派遣使臣吊喪并贈給财物。
十八日,富弼以司空的頭銜退休,進封韓國公。
确立文武換官法。
二十六日,用内藏庫錢設置市易務。
夏四月初一,确立殿前馬步軍春秋教閱考核并評選最優的具體辦法。
初六,遼朝派遣耶律适等人來祝賀同天節。
初十,檢括全國荒閑田地。
設置弓箭手。
二十二日,堵塞北京黃河決口。
五月初二,下诏決定古渭塞為通遠軍,任命王韶兼知軍。
頒行教閱法。
宗室不是五服親者允許應試科舉。
十一日,任命青唐大首領俞龍珂為西頭供奉官,賜姓名包順。
十三日,因趙尚寬等前任唐州守官開墾荒地、興修水利有功,特提升官職,以鼓勵各地方官員。
二十七日,太白星白天出現。
頒行保馬法。
六月初四,曾公亮以太傅頭銜退休。
十五日,下诏進士考試四場。
十八日,制作京城城門銅魚符。
二十七日,設置武學。
秋七月二十五日,首次以文臣兼樞密都承旨。
閏七月初三,派遣中書檢正官章..視察訪問荊湖北路。
下诏:進入宮内供奉官以下的人,已經有一養子,另外再養次子為内侍的人,斬殺。
八月初八,以太子少師頭銜退休的歐陽修逝世。
秦鳳路沿邊安撫使王韶率軍收複武勝軍。
十一日,下诏訪求歐陽修所撰寫的《五代史》。
十六日,決定武勝軍改為鎮兆軍。
十七日,派遣崔台符等人祝賀遼主生辰、新春。
十九日,诏令侍從官及各路監司分别舉薦德才兼備的人才一人。
二十八日,王韶在鞏令城攻破木征。
頒行方田均稅法。
九月初八,允許宗室子弟試換文職。
十八日,首次到便殿,谒問校閱各軍武技。
二十一日,少華山崩塌,下诏賜給壓死者家屬錢,貧寒者官府幫助安葬、祭祀。
淮南路分為淮南東路和淮南西路。
冬十月二十三日,升鎮洮軍為熙州鎮洮軍節度,設置熙河路。
減輕秦鳳地區囚犯罪行一等。
十一月癸醜,河州首領瞎藥等人來降宋,任命為内殿崇班,賜姓名包約。
二十二日,代理監察禦史裡行張商英貶為荊南監稅。
二十七日,分陝西為永興路、秦鳳路,仍舊設置六路經略司。
章..開梅山,設置安化縣。
十二月初二,釋放逃命到荊湖溪洞蠻的人。
初三,下诏太原設置弓箭手。
初四,诏令寺觀崇奉聖祖及祖宗陵寝神主者免納役錢。
改溫成廟為祠殿。
初八,陳升之為樞密使。
初九,天上降土。
二十一日,修築熙南北關及各處堡寨。
二十五日,遼朝派遣蕭瑜等人來祝賀新春。
熙甯六年春正月初七,恢複僖祖為太廟始祖,用來配感生帝。
在夾室祭祀順祖。
二月十七日,西夏軍隊寇掠秦州,都巡檢使劉惟吉打退夏軍。
二十二日,永昌陵上宮東門發生火災。
王韶恢複河州,俘虜木征妻子。
二十八日,任命韓绛知大名府。
三月初六,下诏贈給在熙河為國捐軀的将領田瓊禮賓使,錄用他的三個兒子、一個孫子。
初七,親自策試進士。
設置經義局,命令王安石提舉。
初八,考試明經各科目。
十三日,因四月一日日食,自十四日起暫不上殿并減少飲食,減輕全國囚犯罪行一等,流刑以下全部釋放。
十六日,設置各種學官。
十九日,賜奏名進士、諸科及第出身五百九十六人。
二十一日,交州來進貢。
二十四日,宰相上表請求恢複飲食,神宗沒有答應。
下诏進士、諸科同出身必須經明法各科目考試後才能注官。
二十五日,設置刑獄檢法官。
二十七日,封李日尊的兒子乾德為交趾郡王。
夏四月初一,日食,看不見。
二十一日,确定齊、徐等州的保甲組織。
二十五日,裁定在京吏人俸祿。
五月初一,播州楊貴遷派遣他的兒子楊光震來進貢,任命光震為三班奉職。
初六,祈禱降雨。
二十三日,下诏京東路考察士人中行義優異者報告朝廷。
派遣中書檢正官熊本措置泸夷事務。
西京左藏庫副使景思忠等攻燒遂州夷囤,在戰鬥中陣亡,錄用他的兒子景昌符等七人,在戰鬥中死亡的士兵,分别賜給家屬多少不等的錢帛。
二十九日,西南龍蕃來進貢。
六月二十七日,設置軍器監。
秋七月初四,下诏京西、淮南、兩浙、江西、荊湖等六路各置鑄錢監。
初五,大食陀婆離來進貢。
初八,祈禱降雨。
十三日,訊察京城囚犯罪行,死罪以下減輕一等,杖刑以下的一律釋放。
十六日,下诏:在邊境一帶任職的将官殺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