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任彰化軍節度使。
雍熙三年(986),征伐幽薊時,任命米信為幽州西北道行營馬步軍都部署,在新城打敗契丹軍隊。
契丹率領部隊又來進攻,宋軍稍微退卻,米信獨以部下龍衛卒三百人抗禦敵軍,敵軍把他們重重包圍起來,箭如雨下,米信射中幾名敵兵,部下士卒大多戰死。
到天黑,米信手持大刀,率領跟從的騎兵大聲呐喊,殺死幾十名敵人,敵軍才略微退卻,米信指揮百餘騎兵突圍得以免死。
因犯失律之罪,議罪應當殺頭,诏令特地原諒他,貶任右屯衛大将軍。
第二天,仍然授任彰武軍節度使。
端拱初年(988),诏令設置方田,任命米信為邢州兵馬都部署來監督這件事。
端拱二年,改任橫海軍節度使。
米信不識字,所作所為多暴橫,皇上命令何承矩給他做副手,處理州中政事。
承矩兼管屯田時,米信就專斷放肆不遵法度,宴請犒勞軍人時非常刻薄,曾經私人買絹時,向主管計稅的官吏謊稱是官府購買逃避關稅,皇上查訪得知這些情況。
端拱四年,召他入朝任右武衛上将軍。
第二年,任判左右金吾街仗事。
不滿一月,吏卒無罪被他鞭打的很多。
強行購買人口和貨物,他的妻子死後買地埋葬,妄自挖掉居民的墳墓。
家奴陳贊又老又病,被米信鞭打緻死,此事被他的家人告發。
把他送給禦史審訊,米信供認。
案情還未上報就去世,終年六十七歲。
追贈橫海軍節度,他的兒子米繼豐,任内殿崇班、門合門祗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