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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溫叟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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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駕部郎中。

     後周初期,任左谏議大夫。

    一年後,改任中書舍人,加任史館修撰,判館事。

    顯德初年(954),升任禮部侍郎、知貢舉,錄取進士十六名。

    有人向皇帝誣陷他們,皇帝發怒,斥除其中十二人,把溫叟貶任為太子詹事。

    溫叟實際上并無私心,後來幾年,被斥除的人相繼考中。

    溫叟與張昭共同修撰後漢隐帝及周太祖實錄,恭帝即位,升任他為工部侍郎兼判國子祭酒事。

     宋朝初期,改任刑部侍郎。

    建隆元年(960),任禦史中丞。

    遭母喪,退居西洛,不久恢複本官。

    建隆三年,兼任判吏部铨。

    于是向皇上進言說“:我見兩京各部門,慢慢缺乏舊臣,大多毀掉舊制。

    雖然檢閱時舊制仍存在于以往的典籍,但是行動必須在主管部門。

    因年限已滿應得官,到吏部時照例要減選;冬季集中赴調,授官者不久又出京城。

    還有人初官滿期被裁,不回到原來的官署,隻聲稱前任官職,以圖免除賦役。

    又有人曾經因故停任,急欲回到吏部,而又不具備元敕,無法複職。

    于是使得在任者失于教習,管事者難于追還。

    我希望從今以後各部門的任務,授官留任及回吏部待職的,按例減免外官欠任三選以下的,仍然須吏部執行公事,到三十個月後就允許赴吏部集中,按理減免外官欠任三選以下的,以及在任沒有通過考核的,就按照元敕處理。

    如果是在任停官以及在有關部門停職的,經恩準後由刑部出給雪牒,勒令到吏部報到,如果沒有空缺,就讓他候缺,其餘的依照敕令處理。

    ” 一天晚上回家從宮前走過,太祖正與中黃門數人偶然登明德門西樓,溫叟的前導人員偷偷地知道了,告訴他。

    溫叟下令像平常過皇宮那樣傳呼。

    第二天朝見時,溫叟說:“人主登樓非時,則近臣都希望得到寬恕,護衛諸軍也希望得到賞賜。

    我之所以呵道而過,是想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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