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希亮,字公弼,他的祖先是京兆人。
唐朝廣明(880)年間,避難遷居眉州青神縣的東山。
陳希亮幼年喪父,但很好學,十六歲,将要拜師求學時,他哥哥為難阻止他,派他去将三十多萬放出的息錢收回,陳希亮把借錢的人都叫來,燒毀借據然後走了。
事業有成就後,便将哥哥的兒子陳庸、陳谕召去讀書,他們終于都中了天聖八年(1030)的進士,家鄉人在他們家門題匾叫“三俊”。
陳希亮初任大理評事、長沙知縣。
當地有個叫海印國師的和尚,出入章獻皇後家,與權貴們相往來,仗勢侵占民衆土地,人們沒哪個敢正視他,陳希亮把他逮捕依法治罪,全縣震驚。
郴州竹場有人僞造證券給輸糧戶送到官府充當稅糧,事情被發覺,輸糧戶将被處死,陳希亮查出輸糧戶是無辜的,便将他放出來,後來果真找到了僞造證券的人。
陳希亮再升做殿中丞,調任..縣知縣。
該縣有個老官吏曹腆犯法,認為陳希亮年輕,輕慢他。
陳希亮上任後,首先得到他的罪證将他懲治。
曹腆叩頭出血,願意改過自新,陳希亮警告以後将他放了,曹腆後來終于成了一個好官吏。
當地巫師每年勒索百姓财物祭鬼,叫作春齋,說不這樣就會有火災;民間謠傳有三個紅衣老人放火。
陳希亮就下令禁止,百姓不敢違犯,而火災也沒有發生。
又毀掉淫祠數百座,勒令回家做農民的巫師七十多家。
到他被免職離開..縣時,父老鄉親送他出境,哭泣說:“公離開我們,紅衣老人又會出現了。
”後進升為太常博士。
有人說他處理郴州一案把枉判為死罪的人救活了,朝廷因此賞賜給他五品官服。
起初,蜀人在蜀地做官,不能通判州事。
陳希亮因為母親年老,願意降級做知縣以便侍養老母,于是任臨津知縣。
母親死後,陳希亮服完喪,任開封府司錄司事。
福勝塔被火燒後,官府計劃重建,估計費用要三萬錢,陳希亮說:“陝西用兵打仗,希望用這錢饋贈給軍隊。
”朝廷因此下令不再重建。
青州平民趙禹上書,說西夏趙元昊必反,宰相認為趙禹狂言,将他流放到建州,趙元昊果然反叛。
趙禹向當地官府上訴,沒有受理,于是逃到京城自己向宰相理論,宰相發怒,将他關入開封監獄。
陳希亮說趙禹該重賞不該治罪,争論不已。
皇上釋放趙禹,賞他做徐州推官,并且想要陳希亮做禦史。
碰巧外戚沈元吉因奸盜殺人,陳希亮查得實情,沈元吉自驚仆地而死,沈家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