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調離京師等候補職。
賈黯上奏唐介等人能大膽進言,請求對他們寬大處理。
由于疾病請調往郡縣,改任侍讀學士、鄧州知州。
沒有到任,疾病已經痊愈,又任翰林學士、知審官院。
這時官吏中有的以官名犯祖、父諱名諧音為由,援引法律請求授予其他官職。
賈黯說:“禮儀不避諱諧音之名,雙名不必不偏離避諱,律令:‘府号、官職名稱冒犯祖父之名又冒榮居之,上書奏事如果冒犯祖廟名諱,都犯有不同程度的罪。
’又說‘:如果厭惡之名和二名不是全部冒犯的,不治罪。
’現在官吏允許避諱諧音之字,那麼假如有人官名犯了祖、父名諱之諧音,難道應該以冒榮之律來治他的罪嗎?本朝雍熙年間(984~987),曾經發布诏令:‘除授官職冒犯私諱的,隻有三省禦史台五品、文班四品以上,正式上奏允許改變,其他官員都不必使用此制度。
’請按照雍熙年間的诏書,規定自某品以上才允許改變官名,按照禮儀律令辦事。
”朝廷于是頒布诏令,除了名的諧音以及雙名,不論官職品位的高下都任憑避用。
累升任尚書左司郎中,暫代主管開封府。
兩軍監牢中的囚犯每年都有許多死在獄中,而獄吏不承擔任何過失。
賈黯說“:獄吏有的懈于巡視囚犯,囚犯饑渴疾病無法解決,緻使囚犯死亡,請求對每年死在獄中的囚犯進行登記,而對獄吏進行獎賞和懲罰。
”府中吏員名額為七百人,由于犯罪被罷官又依次授予官職的,都是在總額外補授的,賈黯請求朝廷對這些人授予官職必須是有空缺才能進行。
但是斷案,人們認為是賈黯一己之見,并不公平。
禦史中丞王疇和其朋黨陳經、呂誨、傅堯俞,谏官司馬光、龔鼎臣、王陶,都說賈黯固執任性,當接到朝廷頒布的赦免命令時,犯罪應當釋放的罪犯他反而加罪。
賈黯被免為同提舉在京諸司庫務。
英宗即皇帝位,升為中書舍人。
接受诏令修撰《仁宗實錄》,權知審刑院,任群牧使。
這時朝廷封拜皇子,并授予皇子檢校太傅。
賈黯道:“太師、太傅、太保,稱作三師,是天子遵守效法的。
兒子作父親的老師,按情理來說是不可以的,前世遵循它而沒有考慮它的錯誤。
請求從今天皇子以及宗室中地位低下者,都不要兼任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