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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颙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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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颙字子昂,興化軍仙遊人。

    紹興元年(1131),葉颙考中進士,被任命為廣州南海縣主簿,代理縣尉。

    南海縣發生盜寇事件,知州檄令巡、尉一同追捕盜寇,巡檢抓獲盜寇十多人,他把功勞歸于葉颙,葉颙說:“掠取榮譽、欺騙君主、僥幸得賞,三者都是有罪的,我不願這麼做。

    ”将帥曾開很高興。

     葉颙被任命為信州貴溪縣知縣。

    當時皇上诏令實行經界法,郡府商議按上中下三等定田稅,葉颙請求把田分為九等,郡守聽從了他的意見,令信州的六個縣以貴溪所行的經界法為模式。

     葉颙為紹興府上虞縣知縣。

    凡是徭役,葉颙命令百姓自己排列物力高下,不再由官吏分派,百姓都欣然如實呈報财産數目。

    葉颙又令催租時分别寫清名目交給百姓,約定時間讓他們按照規定的數目自己到縣庭交納戶租,葉颙親自看守着百姓交入,對此百姓都認為很方便。

    将帥曹泳命令百姓提前交納今年夏租的十分之八,葉颙請求稍稍寬限期限,曹泳大怒。

    等到麥子豐收時,上虞縣百姓交納的租稅反而是各縣數量之最,曹泳十分高興,許諾向朝廷推薦葉颙,葉颙堅決拒絕了。

     賀允中向朝廷推薦葉颙,說他靜肅、謙讓,皇上于是召見葉颙。

    葉颙論述國仇未報,中原之民每天企盼着皇上返回,其言語十分懇切,高宗很高興地接受了。

    葉颙拜官将作監簿。

    葉颙為處州知州,青田縣令陳光獻上剩餘的錢一百萬,葉颙把他所獻的錢充當所應當交納的賦稅。

    湯思退的哥哥住在處州,其家奴屠殺牲口并買酒喝,觸犯了禁令,葉颙以法論處,湯思退很不高興。

    适值常州拖欠缗錢四十萬,郡守被牽連免職,葉颙被調到常州任知州。

     金侵犯宋邊境,高宗到建康視察軍隊,經過毗陵,葉颙被恩賜上船上對話,于是他說:“恢複國土莫如先選用将相,舊相張浚被貶很久沒有發生什麼意外,這是天意讓他留下來輔佐陛下呀。

    ”葉颙剛到常州郡時,郡内沒有十天、一個月的儲蓄,沒有一年餘下缗錢二十萬。

    有人勸他獻出餘款,葉颙說:“這些錢名義是剩餘的,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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