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胒,字泰然,益都人。
考中大觀三年(1109)的進士,被任命為..州司法,處理案件時,他審判定罪慎重而寬恕,救活很多人。
仇胒為鄧城縣令,任職期滿後,縣中老人和小孩都哭着阻攔他不讓他離開。
仇胒調任武陟縣令,恰好朝廷往燕山調兵數十萬人,仇胒供給他們糧饷。
當時領兵主将放縱士卒路過街市時搶奪财物,不給錢,别的縣的官吏都逃避,仇胒事先做了防備,對士兵嚴格約束,因此士卒沒騷擾武陟。
不久,仇胒往涿州送軍饷,正趕上宋軍在盧溝河潰敗,糧食物資基本都丢棄給敵人,仇胒設營壘加以保護軍饷,一點也沒放棄、丢失。
仇胒調任為高密丞,這裡的風氣是崇尚訴訟,仇胒負責縣中的案件,對案件的分析判決很快,事情沒有拖過晚上的,老百姓甚至懷裡揣着餅來等着他的判決結果。
猾吏楊蓋常暗中掩飾縣令的過失,脅持縣令與他一起做奸邪的事,仇胒揭露楊蓋的罪行給他處以黥刑,沒有不對他心悅誠服的。
州中缺司錄,命令仇胒去擔任,他将要動身時,高密縣的百姓一萬多人請他留下來,甚至又把他挾持回縣衙中,當時天氣很冷,大家都點着火守衛,前後都是人,仇胒走别的路才出來,有人追上他,在他的馬前行禮說“:您丢下我們離開,我們一定要讓您再回來。
”有一天,仇胒正在郡衙中彙報事情,忽然有數千人直接把他搶奪回來,守将不能阻止。
大寇盜在萊、密州之間起事,早就聽說過仇胒,就告誡他們的黨徒不要進犯高密縣境,高密縣的老百姓因此得以安甯。
密州的士兵關上城門反叛并擄掠,官吏幾乎都被害,反叛的人隻呼喊着說“:不要驚動仇公。
”
宋朝遷到南方,仇胒遭母喪。
他為母親守喪期滿後,擔任建昌知軍,入朝為考功員外。
當時當文官的人輾轉在軍隊中,十分之七八的告牒都被遺失,而铨部沒有記錄,很多人訴說自己的情況請求回來任職,真假混雜在一起。
仇胒親自考核,其中有根據的都為他們作保,并且上奏給皇上加以實行。
仇胒升為右司及中書門下檢正諸房公事,不久他擔任沿海制置使。
明州守臣與宰相親密友好,欺騙朝廷說士卒将要叛變,要求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