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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綱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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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綱,字仲舉,黟縣人。

    是簽書樞密院汪勃的曾孫。

    汪綱因祖輩的官任而當官,淳熙十四年(1187),铨試合格後,他被調為鎮江府司戶參軍。

     馬大同鎮守京口,他剛強堅定,自以為是,汪綱的言論不放肆谲詐,又不追逐潮流。

    議政的人想使兩淮的鐵錢交子在沿江地區推行,朝廷議論決定讓馬大同首先實行,汪綱給馬大同寫信說:“邊境行使鐵錢,恐怕銅錢會流失到境外。

    私鑄錢的風氣盛行,所以錢輕物重。

    現在如果場務出納不按鐵錢收息,堅持四色請買的舊制度,鑄錢的定額不圖多,嚴格禁止私鑄,交給邊境的戍兵和在軍中士兵各一半,沒有區别,不以鐵錢為标準折算,那麼兩淮百姓将自行方便,何必使内地受破壞呢?”馬大同才醒悟。

    汪綱參加湖南轉運司考試合格,他笑着說:“這哪能為世所用,對事物有益呢?”于是就專心學習,博古通今,深入研究義理,深思義理的本原。

     汪綱被調為桂陽軍平陽縣令,平陽縣和溪峒相連,蠻芐也居住在縣裡,汪綱一律對他們講究恩信。

    科罰為害已三十年了,汪綱剛到任,就告訴各部門,罷去科罰。

    桂陽每年向朝廷貢銀二萬九千多兩,而平陽縣承擔其中的三分之二。

    汪綱說過去縣中銀礦多,價格賤,所以能勉強應付,現在儲備已枯竭,到别的地方去買銀,價格增了好幾倍,希望能極力請求免除它。

    發生饑荒,鄰縣有一夥同伴,招集了一些惡少來到平陽縣,強行借貸,打開糧倉,有一千多人,他們挾持界頭、牛橋二寨的士兵為應援,盤踞在萬山之間,前後的縣令不曾到過這裡,不料汪綱來到後,他們相繼出來迎接。

    汪綱早已準備好酒食,命令他們說:“你們怎敢作亂,順從的給吃食,作亂的斬殺。

    ”汪綱晚上住在寨中,叫來寨官責問他們不能防守的罪狀,寨官都惶恐地伏在地上請死,汪綱杖責其中的八名首惡,拿出糧食赈濟災民,百姓賴以安定。

     汪綱改為金壇縣知縣,處理政事因避親嫌,改為弋陽縣知縣。

    他父親汪義和為侍禦史主管佑神觀。

    不久汪綱遭父喪,他除去喪服後,任蘭溪縣知縣,處理政事決斷如神。

    發生了旱災,州希望縣勸說人們有無相濟,汪綱認為讓人們有無相濟是助義倉的,如果所有的事都這樣,不是所謂的安撫富人,撫恤貧民,他希望借常平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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