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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震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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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罪,士卒說“:我本無罪。

    ”黃震說“:你罪很多,因為不敢對人說,所以特地告訴神求得免罪。

    ”于是杖打士卒以示衆人。

    還有一種埋藏會的風俗,即挖坎于庭,深廣皆五尺,以所祭之牛和器皿數百納其中,覆蓋以牛皮,封埋一晚上,第二天,揭開來看,所封之物皆不在。

    黃震認為這是妖術,而殺牛祭祀屬犯法,上報諸司後,禁絕了這種習俗。

    郡守賈蕃世的侄子驕縱不法,黃震多次與賈蕃世争論是非,賈蕃世不堪忍受,上疏言黃震擾政,黃震因此被解官。

     不久,黃震通判紹興府,抓到海寇後殺之。

    撫州發生饑荒,黃震知其州,單車疾馳赴任。

    途中邀約富人和老者聚集城中,并定下具體日期。

    相約之人到齊後,黃震大書:“閉粜者殺,強籴者斬。

    ”并張貼于市。

    黃震不進入州府辦公,而是在驿舍簽署文書,不抑米價,而米價漸跌。

    黃震還親自煮粥送給饑餓者吃。

    這時,轉運司要從撫州收購糧食七萬石,黃震說“:老百姓已經很困苦,難道忍心再增加他們的苦難嗎?”黃震不得已,隻好拿官田收入來打發轉運司。

    在這段時間裡,黃震還組織補刻《六經》、《儀禮》,修複朱熹祠堂,樹立晏殊舊居門牌曰“舊學坊”,制造祭祀社稷的器物,恢複風雷的祭祀祈禱,勸導農民種麥,禁止造競渡比賽用船,并焚毀一千三百多艘船隻,将其材料用來建造軍營五百間,這些治政措施都是值得稱道的。

     皇帝下诏增提黃震的品級,黃震也得以升為提舉常平倉司。

    舊有因結關抗拒逮捕者被判入郡中牢獄二十八年,現在隻有十之三、四還在獄中,因為此事與尚書省有關,所以一般執法官吏不敢輕易決斷,認為結關即是作亂。

    黃震認為:結關好比其他郡之結甲,不能視為作亂。

    何況已經分批予以赦免,于是将尚在獄中的結關者全部釋放了。

    新城與光澤兩地邊界犬牙相交,兩地百姓夾河而居,常常為争河中之魚發生争鬥。

    恰遇知縣蹇雄為政擾民,引起老百姓的憤怒,他們相互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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