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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庭堅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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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庭堅字魯直,洪州分甯人。

    幼年即機警聰明,讀書數遍就能背誦。

    他舅舅李常到他家,取架上的書問他,他沒有不知道的。

    李常非常驚奇,以為他是一日千裡之才。

    後黃庭堅考中了進士,任葉縣縣尉。

    熙甯初參加四京學官的考試。

    由于應試的文章最優秀,擔任了北京國子監教授,留守文彥博看中了他的才華,留他再任教。

    蘇轼曾見到他的詩文,以為他的詩文超凡絕塵,屹然獨立于千萬詩文之中,世上好久已沒有這樣的佳作。

    由此他的名聲開始震動四方。

    黃庭堅擔任太和縣知縣,以平易治理該縣。

    當時課頒鹽芓,其他縣都争着占多數,太和縣獨不這樣,縣吏們不高興,可是該縣的老百姓都喜歡。

     哲宗即位後,召黃庭堅為校書郎、《神宗實錄》檢讨官。

    過了一年,遷著作佐郎,加集賢校理。

    《實錄》修成後,提拔為起居舍人。

    遭母喪。

    黃庭堅性情至孝,母親病了一年,他日夜察看顔色,衣不解帶,及死,築室于墓旁守孝,哀傷成疾幾乎喪命。

    喪服解除後,任秘書丞,提點明道宮,兼國史編修官。

    紹聖初,黃庭堅出任宣州知州,改知鄂州。

    章..、蔡卞與其黨羽認為《實錄》多誣陷不實之辭,使前修史官都分别居于京城附近各處以備盤問,摘錄了千餘條内容宣示他們,說這些沒有驗證。

    不久,經院吏考察審閱,卻都有事實依據,所剩下的隻有三十二件事。

    黃庭堅在《實錄》中寫有“用鐵龍爪治河,有同兒戲”的話,于是首先盤問他。

    黃庭堅回答道“:庭堅當時在北都做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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