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肥瘠。
朕聞江南昆山、新陽、二縣、有沿江濱湖地畝、雖不類于闆荒坍沒、而蘆葦蓁蕪、不堪樹藝。
或地處低窪、十載九荒。
乃原編科則時、分晰未清、竟有以下産而供上賦者。
以緻小民輸納維艱。
終歸逋欠。
曾經前任撫臣委員察勘、未曾上聞。
着巡撫顧琮确查詳核、将如何厘正科則、裁減浮糧、以纾民因。
副朕愛養黎元之意。
悉心妥議具奏。
○命減台灣丁銀。
谕、朕愛養元元。
凡内地百姓、與海外番民、皆一視同仁。
輕徭薄賦。
使之各得其所。
聞福建台灣丁銀一項、每丁徵銀四錢七分。
再加火耗、則至五錢有零矣。
查内地每丁徵銀一錢至二錢三錢不等、而台灣則加倍有餘。
民間未免竭蹷。
着将台灣四縣丁銀、悉照内地之例、酌中減則。
每丁徵銀二錢、以纾民力。
從乾隆元年為始、永着為例。
該督撫可速行曉谕、實力奉行。
若因地隔海洋、官吏等有多索濫徵等弊。
着該督撫不時訪察。
嚴參治罪。
○又谕、西部喀爾喀等、原在茂岱察罕廋爾、紮蔔堪河等處遊牧。
因準噶爾厄魯特等、久懷窺伺之意。
我皇考聖慮周詳。
念喀爾喀等、若不豫令内徙、賊來侵犯伊等遊牧處、不能一時就便遷移。
則人畜受傷、而賊反獲利。
是以屢降谕旨、交大将軍及喀爾喀副将軍等、将喀爾喀遊牧内徙之處、詳查定議具奏。
尋議、喀爾喀等、俱各向東移徙。
外以杭愛之陰、塞楞額多歡、鄂爾昆之鄂圭淖爾為界。
内以杭愛之陽翁金河、古爾班賽堪等處為界。
去年喀爾喀紮薩克圖汗格勒克雅木丕勒奏稱、伊所住哈魯納地方、既無野獸。
又牲畜不得孳生。
乞移住于舊遊牧推河、伊克鄂拉、翁金等處。
經大将軍議奏、準其外徙。
現今噶爾丹策零遣使求和。
我大兵以次徹回、止留兵駐防邊境。
念準噶爾素與喀爾喀為讐、甯保其不相侵犯。
自宜豫為之備。
喀爾喀等不知其故、以為既經和好。
大兵全徹。
思念原遊牧處、漸欲向外遷移。
但計地方遼闊、遊牧從容。
不思居可虞之地、被賊殘害牲畜、擄掠子女之患。
是見小利而不知大計者也。
準噶爾定界之事、尚在未決。
喀爾喀等之遊牧、且令勿遽挪移。
着額驸策淩等、戒谕喀爾喀紮薩克人衆、仍駐原駐之地。
禁其踰界遊牧。
此亦為喀爾喀起見、非欲竟棄其地也。
俟數載後、準噶爾大定、絕無可虞。
度量情形、必令伊等仍移本處。
臨時再降谕旨。
○調原任廣東按察使方願瑛、來京引見。
○準噶爾部人孟克來降。
賞給安插如例。
○庚午。
太宗文皇帝忌辰。
遣官祭昭陵。
○上詣奉先殿行禮。
○詣皇太後宮問安。
○谕總理事務王大臣、朕前已降旨、三年之内、不行慶賀禮。
今八月十三日、為朕誕辰。
禮部循例奏請、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