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旨。
河工非經數年虛心平氣。
明體達用。
而且不用聰明。
不能知其源委也。
汝甫到任。
即為此奏。
具見汝留心河務。
而以為必可行。
則朕不敢保也。
當與高斌悉心妥議。
緩緩行之。
○大學士總理浙江海塘、管理總督事務、兼管鹽政、嵇曾筠奏、鹽政務在便民。
整頓不能瞻顧。
将直隸督臣李衛、寄交陳奏浙鹽摺稿略節。
逐一剖悉。
得旨。
知道了。
李衛系向管之督臣。
自不若卿今任其事之因時制宜也。
總之期于恤商便民而已耳。
○閩浙總督銜、管理福建事務、郝玉麟奏、閩省奏給鹽商生息銀兩。
伊等趁息數倍。
應照舊一分六厘起息。
以資兵丁賞給。
得旨。
此摺甚是。
原應因地制宜者。
着照卿所奏行。
○管理杭州南北兩關稅務蘇赫讷、具摺謝恩。
得旨。
知道了。
管理關稅。
莫過于恤商便民。
國課其次耳。
若不能潔己。
則實為架禍之尤。
○湖北巡撫鐘保奏、湖南常德府知府李元英。
素性貪殘。
居心奸險。
得旨。
知道了。
有旨谕部。
将李元英調補湖北。
汝試看。
若果有劣迹。
具本題參。
○河南巡撫富德奏報、豫省得雪一二寸。
惟光州所屬四縣。
尚未據報到。
得旨。
覽。
聞光州已有逃饑者。
今又複無雪。
汝何以料理耶。
各屬得雪。
不過一二寸。
即謂上召天和。
朕實不敢居。
至于汝職任封圻。
更不當自滿。
益勉于吏治民生可耳。
○山東巡撫法敏奏、登州府知府員缺。
懇将現任刑部滿郎中富爾遜補授。
得旨。
此奏大非矣。
豈有一省之大。
不能得一好知府。
而以滿郎中外補之理。
若出于無心。
則識見庸陋之極。
若出于有意。
則朋比為私之漸。
将自此起矣。
殊失朕望。
○兩廣總督鄂彌達、廣東巡撫楊永斌、奏報、廣東提督張溥身故。
懇簡員補授。
得旨。
已據題到。
有旨命張天駿署理。
并令大學士等。
傳旨與卿。
令留心試看。
卿看其人若稱職。
密奏以聞。
○鄂彌達又奏、福建台灣北路中港生番滋擾。
閩粵接壤。
除密饬南澳、潮州、兩鎮。
密為探聽。
臣仍于沿海一帶。
小心防範。
得旨。
如此、方是封疆大臣之見。
但此事已據報。
盡行平複矣。
○又奏報、撥運廣西柳、慶、二府之倉谷。
交廣東三水縣接收。
以補撥運瓊州之數。
得旨。
此事朕早已聞知。
已頒谕旨。
此奏略覺遲緩矣。
○又遵旨議奏、廣西右江鎮總兵潘紹周。
請禁土苗祭賽宰牛一摺。
實屬紛更。
無庸置議。
得旨。
是。
彼奏原屬不經之談。
卷之三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