迳汛目兵五十名。
抽出三十名。
于廣海寨撥兵十四名。
共四十四名。
分配兩船。
遊巡大擔灣。
于廣海寨附近水汛。
派千總一員經管。
外委千總一員專防。
三洲灣、派把總一員經管。
外委把總一員專防。
即将狐狸迳汛兵五十名。
改歸廣海寨充額。
所需配船。
及狐狸迳汛目兵。
統于廣海寨照數酌撥。
至香山之狐狸迳汛屬地方。
亦改歸廣海之都斛汛弁。
就近管轄。
并請将廣海寨屬添設四橹槳船二隻。
共需銀二百二十兩有奇。
于乾隆元年地丁銀内支給。
從之。
○浩齊特紮薩克郡王車淩拉布坦故。
遣官緻祭如例。
○辛酉。
上詣皇太後宮問安。
○谕總理事務王大臣。
據劉于義奏稱、西甯鎮有原調援剿徹回官兵二百三十九員名。
于雍正十二年。
并乾隆元年。
節次派撥出口。
所有原領俸賞銀兩。
似應準其抵算。
又大通鎮徹回未經續派兵丁七十七名。
領過賞銀一千七百兩。
前曾另行派調。
将賞銀追給頂派各兵。
查頂替之兵。
遠役塞外。
俱經制辦行裝費用。
可否加恩免其追繳等語。
征兵借支銀兩。
前已降旨盡予豁免。
今西甯大通官兵應追銀兩。
着照劉于義所請。
一體加恩。
免其追繳。
○鑄給直隸保定府分駐易州理事通判關防。
從總督李衛請也。
○壬戌。
工部議覆河東河道總督白鐘山疏請、修築黃河南岸虞城縣汛、王家樓迤西彭家集一帶堤埽。
共長二百八十八丈。
估銀六千九百兩有奇。
應如所請。
從之。
○癸亥。
上詣皇太後宮問安。
○甲子。
遣官祭先醫之神。
○上禦養心殿。
召入總理事務王大臣九卿等、谕曰。
前據禦史薛馧、條奏各款。
内有限田一條。
頗有關系。
是以交與總理事務王大臣閱看。
今據王大臣等議稱、限田之說。
種種擾亂。
為害甚大。
斷不可行。
而薛馧以此悖謬之說。
見之章奏。
理應交部察議等語。
朕念切求言。
若因此加以處分。
恐阻人進言之路。
且伊所敷陳者。
尚有直戆之氣。
近理之語。
即如養德性、謹好尚、二條。
雖尋常闊之談。
衆人所習聞。
而朕十二三歲時所熟悉之論。
君德修明。
惟在躬行實踐。
不徒尚喋喋講論之虛文。
然使此等之言。
時聞朕耳。
以補朕之遺忘。
亦未為不可。
至所稱起居冊檔。
不應進呈禦覽等語。
則自皇祖皇考以及朕躬。
從未披覽記注不知出于何人之訛傳也。
蓋人君政事言動。
萬國觀瞻。
若有阙失。
豈能禁人之不書。
倘自信無他。
又何必觀其記載當時唐太宗索觀記注。
朕方以為非。
豈肯躬自蹈之乎。
又稱法司衙門辦理特交之事。
必引重律一條。
朕辦事以來。
詳閱刑部本章。
亦并無此弊。
薛馧職司言責。
分宜進言。
雖限于識見。
自呈固陋。
然言不必其有當。
意猶本乎抒誠。
着從寬免其察議。
又今日禦史舒赫德奏稱、近來九卿。
多有委靡習氣不實心辦事。
即如周琬一件。
九卿中無一人能斷此事者又稱雷霆雨露。
均屬天恩。
又稱九卿應時常接見。
以察其居心行事。
激濁揚清等語。
當日皇考時時召見九卿。
諄切訓誨。
反覆周詳。
至十三年之久。
而能祗承聖訓。
深知黾勉者。
能有幾人。
且錯會聖意。
自以為揣摩得當。
而失之毫厘。
謬以千裡者。
不知其凡幾也。
朕自分學力識見。
不逮皇考之萬一。
即使朕時常召見諄諄告誡。
又不能免訓誨過切。
啟衆人以非禮待臣工之譏。
誠不若九卿追思皇考之遺訓。
各自奮勉之為愈也。
況朕未嘗不接對九卿。
諸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