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棄以播時百谷。
禮樂兵刑。
皆在所後。
良以食為民天。
一夫不耕。
或受之饑。
一女不織。
或受之寒。
而耕九餘三。
雖遇荒年。
民無菜色。
今天下土地不為不廣。
民人不為不衆。
以今之民。
耕今之地。
使皆盡力焉。
則儲蓄有備。
水旱無虞。
乃民之逐末者多。
而地之棄置者亦或有之。
縱雲從事耕耘。
而黍高稻下之宜。
水耨火耕之異。
南人尚多不谙。
北民率置不講。
此非牧民者之責。
抑誰之責欤。
今之督撫、于地方命盜等案。
或官方吏治。
兵制夷情。
能盡其心者有之。
其以身為之倡。
課百姓以農桑本務者誰耶。
得無與虞廷命官之意相左乎。
朕欲驅天下之民。
使皆盡力南畝。
而其責則在督撫牧令。
必身先化導。
毋欲速以不達。
毋繁擾而滋事。
将使逐末者漸少。
奢靡者知戒。
蓄積者知勸。
督撫以此定牧令之短長。
朕即以此課督撫之優劣。
至北五省之民。
于耕耘之術。
更為疎略。
是以一谷不登。
即資赈濟。
斯豈久安長治之道。
其應如何勸戒百姓。
或延訪南人之習農者、以教導之。
牧令有能勸民墾種。
一歲得谷若何。
三歲所儲若何。
視其多寡為激勸。
非奇貪異酷。
極昏極庸者。
毋輕率劾去。
使久于其任。
則與民相親。
而勸課有成。
将見俗返醇樸。
家有蓋藏。
然後禮樂刑政之教。
可漸以講習。
着該部即會同九卿、詳悉定議以聞。
○又谕、農桑為緻治之本。
我皇祖聖祖仁皇帝。
嘗繪耕織圖、以示勸農德意。
皇考世宗憲皇帝。
屢下勸農之诏。
親耕耤田。
率先天下。
所以敦本計而即田功。
意至厚也。
朕思為耒耜。
教樹藝。
皆始于上古之聖人。
其播種之方。
耕耨之節。
與夫備旱驅蝗之術。
散見經籍。
至詳且備。
後世農家者流。
其說亦各有可取。
所當荟萃成書。
頒布中外。
庶三農九谷。
各得其宜。
望杏瞻蒲。
無失其候。
着南書房翰林、同武英殿翰林、編纂進呈。
○予故銮儀衛銮儀使路振揚祭葬如例。
○辛醜。
上詣皇太後宮問安。
○谕總理事務王大臣、昨考試翰林詹事官員。
以為君難為臣不易命題。
雖各就所見、敷衍成文。
朕爰就其文字、以定優劣。
至難與不易立言之本意。
原有輕重。
伊等尚未見及。
人之言曰。
為君難。
為臣不易。
此以見為君甚難。
為臣亦不易耳。
蓋為君者、以一人立乎萬民之上。
宗社之安危。
民生之休戚系焉。
崇尚寬大、則啟廢弛之漸。
稍事振作、則長苛刻之風。
言路不開。
則耳目壅蔽。
将欲達聰明目。
而無稽之言、勿詢之謀、馳骛并進。
不惟不足以集思廣益。
且足以淆亂是非。
即以理折之。
論者且謂其厭棄群言。
不能容納。
稽之史冊。
比比而是。
試思堯舜在上。
都俞一堂。
尚曰汝無面從。
退有後言。
夫面謾腹诽。
乃人臣莫大之罪。
唐虞之朝。
豈容有此。
以聖人之為君。
又豈忍逆詐億不信。
為是過當之言。
抑且諄諄緻誡于庶頑讒說、巧言令色孔壬。
當必非無為而發。
即此一端。
為君之難。
概可知矣。
至為臣者。
夙夜靖共。
奉公憂國。
為上為德。
為下為民。
苟非鞠躬盡瘁。
求所以稱股肱心膂之任。
殚分猷宣力之能。
不足以盡為臣之道。
故曰不易。
然較之為君。
究未至若彼其難也。
譬之飲食曰不飽。
則未及餍饫而已。
曰饑。
則窮餓困餒、不止于不能果腹矣。
此立言輕重之分。
而讀書者不可以不察。
傳曰。
言豈一端而已。
固各有當也。
又曰。
及之而後知。
履之而後難。
朕所見如此。
聊宣示諸臣、并衆翰林知之。
○禮部議覆、奉天府府丞王河疏稱、長甯縣裁文武生童。
俱附永吉州應試。
其長甯應進文武生各二名舊額。
應請并入永吉州額取數内。
凡遇歲科兩試。
取進文童各四名。
武童各四名。
應如所請。
從之。
○雲南平彜縣土縣丞海藏珍以老病告替。
以其子海岑襲職。
○永陵總管伊奇祿以老病乞休。
允之。
○壬寅。
上詣奉先殿行禮。
○兵部議覆、山東巡撫法敏疏稱、東原、滕陽、新橋、三驿丞。
久經裁汰。
馬匹并歸州縣管理。
而中夥等事。
尚系吏目典史代辦。
事不畫一。
應付亦多參差。
應如所請。
将三驿中夥等事。
并歸于東平、滕縣、汶上、等各州縣管理。
不得仍令吏目典史代辦。
從之。
○以軍功議叙陝西督标中軍副将韓良卿、為廣東碣石鎮總兵官。
○雲南北勝州土州同章法祖休緻。
以其子章祖蔭襲職。
卷之四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