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泉閘壩各情形。
先是。
禦史馬起元奏、山東、直隸、兩省運河。
水泉近多湮塞。
閘壩亦已傾圯一摺。
奉旨令侍郎趙殿最等前往會勘。
至是趙殿最等奏稱、東省諸河。
現在暢流平流。
彼此貫注。
泉源四百三十九處。
無不疏通。
閘壩均屬完固。
應将馬起元所奏、均無庸議。
至趙殿最等所奏、運河石閘。
共計四十八座。
東西兩岸鬥門涵洞、及滾水壩、洩水橋等。
共計六十七座。
均關運道。
現經逐一查看。
除台莊等石閘九座、業經修理外。
其戴廟、七級、柳林、新店、師莊、棗林、萬年、頓莊、等閘内。
有鴈翅漸蟄。
或面石裂縫。
兩岸鬥門涵洞内有滿家三空橋、鴈翅低陷。
六裡石閘、閘面太低。
恐礙行船。
應如所奏。
交河東總督等、次第興修。
并請嗣後各閘、如有石塊脫落鼓裂之處。
令該管官詳報總河。
會同該撫查驗。
随時修葺。
從之。
○吏部議覆、禦史舒赫德疏稱、滿洲蒙古郎中。
升途稍隘。
應照漢郎中之例。
保舉道府。
查滿洲郎中、向例以布按兩司升用。
若保送知府、官階未相符合。
請嗣後遇有保送道員之時。
令該堂官與漢司員、一同保送從之。
○雲南巡撫張允随疏報、恩樂縣開墾夷田一十五頃九畝有奇。
○辛亥。
上詣皇太後宮問安。
○吏部議覆太仆寺卿蔣漣奏、直省各官養廉、應令就近支領。
查道府養廉、為數既多。
若在州縣支領。
恐滋弊窦。
其州縣佐雜等。
應如所奏、在該處徵銀内撥給。
接季冊報。
得旨。
依議。
州縣以下等官養廉。
于各州縣就近支給。
可省解司赴領之煩。
仍令該管上司。
不時稽察。
毋得啟豫領透支等弊。
○戶部議覆、升任甘肅巡撫宗室德沛疏報、甯夏縣屬河忠堡、張口堰、本年河水沖決。
淹沒田禾。
所有被災男婦。
無論大小。
每名給與社倉糧三鬥。
應如所請。
得旨。
依議速行。
○禦史明德奏、奸民富戶。
囤積錢文。
勒價昂貴。
請敕下順天府府尹。
并五城巡城禦史、嚴查從重治罪。
得旨。
上年八月。
朕加恩八旗官員兵丁。
借給一年俸饷。
而京師錢文貨物、一時昂貴。
彼時即降旨曉谕。
令其省改。
不得蹈為富不仁之戒。
目下朕又加恩、借給八旗兵丁半年饷銀。
以厚其生計。
乃帑銀尚未領出。
而錢價物價、已經驟長。
此等商民、竟不凜遵從前谕旨。
而惟以圖利為心。
是不奉法之奸民矣。
殊不知兵民原屬一體。
貿易亦應公平。
況兵丁以銀易錢易貨。
商賈營運得以流通。
即照常市賣。
亦盡可獲子母之利益。
何得借以居奇。
不知餍足。
為此貪饕剝削之計緻使國家加惠兵丁之善舉。
竟為奸民等所阻。
其罪誠不可逭矣。
朕思伊等商民。
自營生理。
或一時為利欲所蔽。
專務貪取。
而昧于公平之義。
然既具有人心。
則天良未泯。
尚可望其醒悟。
着步軍統領、順天府尹、五城禦史多方曉谕。
速令悛改。
如仍蹈故轍、則國法難寬。
即照該禦史所奏、從重治罪。
如兵丁等、因此谕旨。
有向鋪戶短價強買者。
經朕訪聞。
亦必重治其罪。
○壬子。
孝慈高皇後忌辰。
遣官祭福陵。
○癸醜。
谕總理事務王大臣、前聞福建閩縣、侯官、長樂、福清、連江、羅源、等六縣。
于八月十五夜、台風為患。
廬舍舟船、多有傷損。
已谕令該督撫、督率有司、安插赈恤。
務使兵民得所。
今思此六縣民人、從前曾經被水、今又被風。
各為繕葺室家之計。
未免拮據。
其本年額徵未完錢糧、輸将竭蹷。
着該督撫轉饬該縣、暫緩催徵。
看地方收成情形。
應于何時徵收。
再令民間完納。
該部可遵谕速行。
○又谕。
滇省安甯等地方。
上年收成歉薄。
朕屢降谕旨。
令該督撫悉心籌畫。
多方經理。
以濟民食。
除蠲除錢糧外。
并将分作三年帶徵之秋糧。
全行豁免。
俾闾閻無追呼之擾。
但聞滇省有夏稅一項。
久經以麥改米。
同秋糧并徵。
今秋糧既免。
而夏稅猶分年完納。
恐小民難以分别輸将。
而官役又易于從中滋弊。
非朕加惠邊民之意。
着将上年歉收各屬夏稅、共麥、荍、豆折徵米一萬八千二百六十四石七鬥零。
米荍、折徵銀四千八百五十四兩五錢八分。
永北府未完帶徵麥、一百四十一石。
悉予豁免該撫張允随、可即宣朕此旨。
通行傳谕。
并饬有司。
确實遵行。
毋使不肖官吏、及地棍人等。
侵蝕中飽。
○命本年各省秋審情實人犯、停止勾決。
○總理事務王大臣等、議覆戶部左侍郎趙殿最等奏、籌酌東省運河各事宜。
一、東省沿河諸湖、蓄水濟運關系最钜。
查東岸之馬踏、蜀山馬場、獨山、西岸之微山諸湖多種蘆葦。
雖目下湖勢不十分迫促。
若再占種、于運道大為不便。
請令河撫諸臣、嚴行禁止。
再西岸南旺、南陽、昭陽、等湖向系水櫃。
現在僅堪洩水。
不能複用。
亦請修治。
均應如所奏辦理。
一、大小清河。
乃濟水之故道。
二河原相表裡。
以洩濟南、青州二府之水。
實為民利。
今大清河現在通流。
小清河久經淤塞。
現據倉場侍郎陳世倌奏請、開小清河之下遊海口。
以防水潦沖溢。
但下遊固宜疏浚。
而上遊必須一律宣暢。
亦請次第興修。
應敕山東巡撫親履确勘具奏。
一、挖淺按戶派夫。
多系窮民。
或不給以工食。
請嚴谕河員。
務使親身派給。
亦應如所奏。
從之。
○又議覆升任甘肅巡撫宗室德沛、請豁免甘省河西、甘涼甯三府州縣衛。
随徵馬糧一萬一百餘石零。
查此項原系前明額外之徵。
于民實多苦累。
況該省河東各府、額徵糧内、并無馬糧一項。
而邊地窮民。
獨相沿未革。
應如所請。
自乾隆戊午年為始照數豁除。
得旨。
依議。
○戶部議覆、閩浙總督銜、專管福建事郝玉麟疏報、台灣社番巴老等、率男婦二百八十五名。
歸附版圖。
請輸年貢獐鹿皮、暨折饷銀兩。
酌收每年獐鹿皮各一張。
免其折饷銀兩。
以示羁縻。
從之。
○旌表守正捐軀之山東萊陽縣民董松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