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實有輾轉難安之處。
請嗣後文武旗員。
遇有親喪。
百日後、仍令入署辦事。
并照常支俸。
至入朝進署。
及一切公所。
準用素服。
惟進至禦前。
應用吉服時。
則仍從吉服。
凡朝會祭祀。
謹遵本年谕旨。
免其執事。
其升遷之處。
除奉特旨升用外。
暫停開列。
至服滿後較俸之時。
仍準算俸。
其八旗生監舉人進士。
二十七月内。
暫停考試铨選。
再查武職官員。
定例副将以上。
準其丁憂。
參将以下。
不準丁憂。
亦不準給假葬親。
其果系獨子家無次丁者。
查所管防守營汛。
尚非緊要。
許該督撫提鎮奏明給假。
近者不得過六個月。
遠者不得過十個月。
蓋緣武職防守汛地緊要。
若一概丁憂離任。
恐更易生手。
于武備汛防。
大有不便。
是以不準丁憂。
定例遵行已久。
毋庸再議。
惟給假治喪之例。
非獨子概不準行。
情殊可憫。
請嗣後參将以下等官。
除軍機調遣。
仍不準給假外。
其餘各營武職。
自參将至千把。
無論獨子與非獨子。
凡遇親喪。
俱應給假。
其父母殁在任所者。
準其扶柩歸葬。
在籍者。
準其回籍奔喪。
近者不得過六個月。
遠者不得過十個月。
該督撫将給假日期報部。
事畢依限回營。
素服辦事。
二十七月之内。
遇朝會祭祀齊集。
一切應穿吉服之處。
俱免随班行走。
未滿服前。
無庸升轉。
至服滿後。
仍準算俸。
議上。
從之。
○戶部等部、議覆倉場侍郎宗室塞爾赫等、疏報溫州衛前幫船糧。
濟甯衛左幫奉撥糧米。
各在内河遭風漂沒。
應照例追賠議處。
得旨寬免。
○兵部等部、議覆大學士管川陝總督查郎阿等、疏稱口外台站。
前因哈密等處。
俱有駐防官兵。
請于馬蓮井子以東。
令安西鎮安設。
星星硖以西。
至哈密止。
即令哈密派兵安設。
今大營官兵既徹。
毋庸繞道。
查馬蓮井子以東。
一十四站。
系舊時安站處。
道裡适均。
自應仍舊。
其星星硖以西。
從前因官兵駐劄巴裡坤。
是以從中路安設。
自應改安正南一路。
由沙泉子直至哈密。
路近而便。
每站派兵四名。
字識一名。
共安馬一百二十匹。
又令安西、哈密、各派千總一員。
駐劄巡查。
并安駝隻。
及支銷兵馬糧料各事宜。
均應如所請。
從之。
○理藩院奏。
據歸化城都統根敦等、稱今年歸化城等處亢旱。
收成歉薄。
兩旗佐領等、請借倉谷。
于明歲收成時。
照數完倉。
得旨。
今年歸化城地方。
田禾被旱。
收成歉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