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禮。
○詣皇太後宮問安。
○癸亥。
命舉行經筵。
谕禮部曰、朕惟四子六經。
乃群聖傳心之要典。
帝王馭世之鴻模。
君天下者。
将欲以優入聖域。
茂登上理。
舍是無由。
我皇祖聖祖仁皇帝、皇考世宗憲皇帝、時禦講筵。
精研至道。
聖德光被。
比隆唐虞。
朕夙承庭訓。
典學維殷。
禦極以來。
勤思治要。
已命翰林科道諸臣。
繕進經史。
格言正論。
無日不陳于前。
特以亮陰之中。
經筵未禦。
茲既即吉。
亟宜舉行。
所有典禮。
爾部其诹日具儀以聞。
○又谕、山西自雍正五年、至乾隆元年。
共首報欺隐地畝八千頃有零。
折徵銀二萬六千兩有零。
俱經撫臣石麟、題報升科在案。
夫則壤成賦。
國有常經。
固不容奸民欺穩。
此撫臣經理之本意。
但朕近日聞得從前首報欺隐時。
有果系畝數浮多。
情願報出升科者。
亦有地方官奉行不善。
按照原額缺荒、勒令灑派具詳者。
即如豫省首報開墾。
多屬子虛。
經朕降旨豁除。
以纾民力。
恐晉省亦不免此等情弊。
着巡撫石麟、轉饬各該地方官。
曉谕從前首報欺隐人等。
如果畝數浮多、應行升科者。
再令據實首報。
照數輸将。
倘地畝并無欺隐浮多。
而地方官按照原額缺荒、勒令灑派者。
亦着據實呈明。
該州縣造冊詳報。
該撫别委賢員确查、題請豁免。
至地方官從前奉行不善之咎。
已在恩赦以前。
免其交議。
在有司不必回護前非。
而晉省小民。
更應各矢天良。
受朕恩澤。
毋得因朕此旨。
辄起背公貪利之心。
而昧任土作貢之義。
該撫一并宣谕知之。
○禦豐澤園大幄次。
宴外藩年班蒙古、及哲布尊丹巴呼圖克圖、章嘉呼圖克圖、噶爾丹錫勒圖呼圖克圖等、賞赉有差。
○甲子。
上詣大高殿行禮。
○詣皇太後宮問安。
○減福建三縣丁銀。
谕曰、閩省丁銀。
勻入地畝完納。
數年以來。
朕留心體察。
如甯洋、壽甯、南平等處。
地少丁重。
小民難以輸将。
已降旨減輕。
以纾民力。
又如通省缺額田地。
既将糧銀豁除。
則丁銀亦應寬免。
複降旨令該督撫查辦。
無非欲薄賦輕徭。
去闾閻之擾累也。
今聞各州縣丁銀俱已适中。
惟漳州府之平和縣、汀州府之清流縣、延平府之永安縣、尚有田少丁多之苦。
每田糧一兩、徵丁銀四五錢不等。
較之别邑。
多至加倍有餘。
所當酌量變通。
俾此三邑一體沾恩者。
着該督撫斟酌本地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