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讷親、往奠。
各部院堂官、左翼四旗大臣等。
并禦前行走、乾清門行走侍衛。
除該班外。
俱令前往。
至頭等侍衛以上。
及侍衛班領。
亦着前往。
出殡日期。
照此遵行。
○吏部議準。
浙江巡撫兼管鹽政盧焯奏稱。
杭紹嘉松四所、二十五場。
每場額設大使一員。
協辦一員今查該員祇有稽煎緝私、代徵督課之責。
一員足以辦理。
協辦之員。
俱令裁掣。
以省冗濫。
從之。
○兵部議覆。
管理養息牧、哈岱、郭羅、馬群總管對親奏稱。
養息牧設立牧廠。
每年出青時。
俱于養馬屯莊。
就近牧放。
該衙門不時嚴禁耕種。
雍正五年。
丈量地畝。
将原地均入紅冊。
今開墾漸多。
牧廠日窄。
應請禁止。
查前據奉天府府丞王河奏。
嚴禁馬群丁役。
騷擾小民。
應令各立疆界。
以杜争競。
從之。
○工部議準。
西安巡撫張楷疏稱。
遵旨修理西郵道路。
查陝西寶雞縣起。
至褒城縣以北為北棧。
沔縣以南、至川省廣元、昭化、為南棧。
道路險峻。
橋梁朽壞。
共估修理銀一萬八千九百十二兩零。
從之。
○欽差大學士伯鄂爾泰奏。
遵旨詳勘漳河故道。
一自直隸魏縣北、經山東邱縣城西。
至效口村。
會滏陽河。
入大陸澤。
下會子牙河。
由天津歸海。
一由魏縣北老沙河。
自潘爾莊起。
經邱縣城東。
及清河、武城、故城、景州、阜城、各地方。
過千頃窪。
入運歸海。
邱縣城西故道。
去衛河較遠。
舊迹既湮。
開通匪易。
且滏陽河。
下會子牙河。
全漳之水。
亦難容納。
惟老沙河。
即古馬頰河。
河形寬闊。
若于此處挑複故道。
自和爾寨村東。
承漳河北折之勢。
開至漳洞村。
歸入舊河。
勢順工省。
即于所挑新河頭之下。
東流入衛處。
量建閘座。
如衛水微弱。
則啟閘以濟運河。
衛水足用。
則閉閘以歸故道。
再于青縣以下。
酌量水勢。
另議建立閘壩。
臨清以北運河。
可免淤墊。
青縣以下田廬。
永無淹浸。
惟是漳河巨浸。
漕運重務。
必須通籌全局。
庶保萬全。
山東直隸地方。
一應事宜。
請敕兩省督撫河臣。
會同勘估興工。
得旨。
照所議行。
該部知之。
○甘肅巡撫元展成疏稱。
安西鎮屬之蔔隆吉、柳溝、雙塔、赤金、靖逆、惠回、等處屯田。
向撥屯兵耕種。
秋收。
除農具耔種外。
糧石平分。
給作口糧。
統于原估折饷銀内扣除。
後以派防各兵。
尚有曆年借制行裝銀未完。
因将乾隆元年二年。
分過屯田糧石。
自四年春季為始。
在折饷項下四季扣除。
上年鎮屬、各營屯地。
悉被蟲災。
請将平分糧石。
除支領本季春饷。
按扣一季外。
其餘限以四五兩年。
分作七季扣清。
得旨。
如所請行。
該部知之。
○丙寅。
上詣長春仙館。
問皇太後安。
○大學士伯張廷玉等奏。
遵旨會議殿試策文。
向來拘定時格。
增飾骈語。
仰蒙皇上降谕禁止。
臣等細加酌定。
應取曆朝流傳誦習之文。
以為成式。
并饬各省學政。
廣行曉谕。
務須貫穿古今。
陶鑄經史。
試卷舊無橫格。
貢士等如有學問淹通者。
聽其發揮。
惟不及一千字者。
以違式論。
四六頌聯。
概不準用。
其餘承問逐條詳對起訖處。
仍照舊例。
從之
○吏部議覆。
掌河南道禦史齊轼奏稱。
八旗漢軍現任筆帖式。
考列一等。
概以中書補用。
滿洲蒙古。
應一體量加獎勵。
查向例考試。
專為稽查繙譯。
且漢軍筆帖式。
補用中書。
乃其應升之缺。
若滿洲蒙古。
亦照漢軍之例。
貼寫中書。
必多壅滞。
臣部細加察核。
滿洲蒙古漢軍中書。
同系專司繙譯。
補用亦當畫一。
今滿洲中書。
業經内閣奏将應用之員。
考試拟補。
嗣後蒙古漢軍中書缺出。
請照滿洲之例。
各按伊等班次。
将應用何項人員。
咨送内閣。
考試補用。
至蒙古降調應用從九品人員。
因應補無缺。
改補中書。
其中有不由考試繙譯。
又有年力就衰。
不能赴試。
概請免考。
仍準照例補用。
從之。
○兵部議覆。
建威将軍王常等。
遵旨會議副都統趙國政奏稱。
八旗佐領下。
馬甲額兵。
應行挑選正戶。
不得将開檔人等挑取。
查右衛兵丁。
原系另戶滿洲。
并開檔分戶。
一同派往駐防。
若照京城之例。
不準開檔人等挑取馬甲。
則額兵缺出。
另戶壯丁不敷。
勢必兼挑幼丁。
營伍軍威。
難于整肅。
請嗣後右衛馬甲額兵缺出。
先将另戶挑取。
如不敷。
準于開檔分戶選補。
倘舍應挑另戶。
止挑開檔分戶。
該參領等照例議處。
從之。
○刑部奏。
各省軍流案犯。
理宜迅速完結。
以免久羁囹圄。
請将人命盜案。
并例發黑龍江等處者。
仍令各督撫特疏具題。
其餘因事拟遣。
迅速審拟。
咨部完結。
于歲底彙題。
仍将各案造冊送部。
從之。
○丁卯。
上詣長春仙館。
問皇太後安。
○谕軍機大臣等。
朕訪聞得甘省米糧價值。
如粟米一項。
西甯則每石三兩六錢二分。
涼州則二兩九錢二分。
小麥一項。
西甯則每石二兩九錢七分。
涼州則二兩六錢二分。
皆以京倉鬥計算。
雖西甯涼州糧價。
曆來較他處本昂。
而照朕訪聞之數。
則未免昂貴。
小民難以糊口。
又聞武威等處乏食窮民。
頗不安靜。
目下開倉平粜。
借給口糧。
民情稍覺安帖。
爾等可密寄信與鄂彌達、元展成、令其悉心籌畫。
善為料理。
務令糧價不緻高昂。
小民不緻失所。
○戶部等部議準。
稽查天津漕務吏科給事中馬宏琦奏稱。
薊運新河。
宜加挑浚。
前經河臣顧琮。
建議大挑。
而重運已屆。
應請饬令河督等。
确估作何挑浚。
俾重運不緻守候。
又薊州收糧。
不論米色。
迎風高揚。
其尤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