聞。
○福州将軍隆昇奏、旗營水師官兵。
出洋操演。
陣式進退旋轉。
戗駛便利。
技藝槍炮、俱各熟娴。
該營有教習兵一百名。
系閩安、海壇、二營撥來。
查此一百名内。
有分配正船之正舵工、頭碇、亞班、捕盜、大缭、杉闆工、六項。
共五十八名。
此項缺出。
應仍于閩安、海壇、二營挑撥。
其餘各項副工。
及木□超手、金鼓手、一遷、二遷、等四十二名。
遇缺出、應照兵部原議、将旗營熟練之人挑補。
庶閱時彌久。
習練彌熟。
得旨、知道了。
毋以章奏了事。
須行之以實。
○署福建巡撫布政使王士任奏、革職發審之漳州府知府王德純、于閩縣人何承玉、冒考武童。
得贓五百二十兩。
汀州府貢生餘體元、争祠地案。
索借銀六十兩。
又在漳府任内、私狎戲旦。
有玷官箴。
臣不能确查揭報于前。
何敢再有瞻徇幹譴。
得旨、知道了。
今差禦史朱續晫、審理此案、自然明白矣。
○湖廣總督班第奏、湖廣素多邪教之名。
究其實、皆無賴哄惑鄉愚。
科斂香錢。
以資衣食。
現有孝感民嚴維臣。
自稱白蓮教。
業據縣禀密拏。
饬司查究外。
因思果系邪教。
自當嚴拏黨羽按拟。
如僅借名诓騙香錢。
似應分别首從。
酌量枷責完結。
交保約束。
或系外來之人。
遞籍收管。
被誘人等。
免其深求。
庶杜擾累。
得旨、所見甚妥。
嘉悅覽之。
○又奏、湖南栗林寨苗龍三保、搶擄黔苗。
今官兵甫臨。
旋即俯首投到。
饬發鳳凰營通判收禁。
尚有盤鵲泥寨苗龍老狼行竊。
經汛弁誘擒。
被麻龍求統衆搶奪。
龍老狼、麻龍求、現拏獲審拟。
又補毫寨苗石把沙搶犯。
湖南撫臣馮光裕、以其曾經推倒營牆。
未便輕縱。
現在張示勒擒。
自易完結。
得旨、然雖如是。
至此反不可草率了事也。
○又奏、湖南舵杆洲。
新築石台。
孤懸湖中。
四面風吹浪激。
非海塘河堤、有涯岸依恃可比。
雖加歲修。
難以經久。
至于加幫添築。
均可不必。
查嶽州為全楚要隘。
且為滇黔出入總口。
其西門瀕湖城樓。
即古嶽陽樓。
久已廢棄。
城根堤岸。
坍卸居多。
非所以重防守。
似應将舵杆洲歲修銀。
酌撥為修理嶽陽城堤之用。
較有實濟。
臣所訪如此。
再親勘查辦。
得旨、所奏俱悉。
○河南巡撫雅爾圖奏、仿辦緝盜事宜。
向聞前督臣李衛、于浙江直隸、任内。
遴委标下弁員。
分頭密緝。
獲盜頗多。
此雖非久遠可行之美政。
但此時豫省盜匪肆行。
州縣捕役、習于豢盜分肥。
不得不因時制宜。
暫行差員協緝之法。
又恐委弁借端生事。
止令密行躧探。
得實、即知會地方官查拏審理。
不許徑自拘提。
以杜誣拏吓詐之弊。
并立賞罰規條。
以示勸懲。
俟盜風稍戢。
酌量停止。
得旨、所見甚是。
勉力為之。
○河南布政使朱定元奏、本年豫省水災。
隆冬加赈。
現在催督各屬。
業将初次加赈散給。
災黎均沾再造。
得旨、赈濟一事。
最難妥當。
汝其加意辦理。
務期毋濫毋遺。
豈紙上空談數語、所能了事耶。
○河南按察使沈起元奏、本年拏獲新舊盜案七十餘起。
十一月中、前撫臣尹會一、密傳谕旨、饬緝老瓜。
卦子。
等賊。
查老瓜賊最狡黠。
劫殺更為慘毒。
但必伺孤客夜行、方始下手。
其法惟責之旅店、嚴禁夜行。
并着捕役盤诘查拏。
不許容留詭秘。
至卦子賊。
本江南壽州人。
男婦同行。
騾馬連騎。
從前自信陽州、正陽縣、等地方。
流入湖廣江南為匪。
經前督臣王士俊、饬拏究處。
遞回安插。
近亦斂迹。
現在責成保甲。
舉首查拏。
其外來鳳陽等處走索、賣解、等人。
亦饬令盡行驅逐。
豫省本年被水。
誠慮饑寒所迫。
盜案日滋。
仰賴蠲赈疊施。
民皆安堵。
夏秋以後、報案止有十起。
比上半年較少。
現今撫臣雅爾圖到任。
申嚴先事消弭、臨時擒緝之法。
益當竭力督率查緝、以靖地方。
得旨、得毋因諱而不報耶。
且現有劫驿送本章人之衣服一事。
汝豈無所聞見乎。
若因新撫臣到任。
而自占地步為此奏、則此見誤汝終身矣。
○川陝總督鄂彌達奏、涼州鎮标兵丁。
因借支口糧。
聚集多人。
沿街喧嚷。
經遊擊王新瑞查問。
被棍徒暗地持石擲打。
随經道、府、會同署鎮李述泌、嚴谕解散。
次日、複聚多人紛嚷。
道府等。
當傳各兵查訊。
據稱歲暮難以度日、求将上年支過改折秋季口糧。
不行扣除。
并将明年春季口糧。
豫為支給。
再将生息銀兩。
均勻公借等語。
道府等。
見其情詞迫切。
恐激事端。
随将銀糧。
設法支給。
禀報到臣。
查事雖寝息。
并未騷擾居民。
但希圖挾制官司、甚屬不法。
臣不敢過于急遽。
容密拏首犯審明。
請寘重典、以遏刁風。
該署鎮李述泌、遊擊王新瑞。
理應嚴參。
以為曠職無能者戒。
然即時糾劾。
愈長士卒強悍之風。
俟徐徐相機酌辦。
得旨、料理頗屬周密。
首惡切不可輕縱。
餘有旨谕部。
○是年、旌表孝子。
順天等省。
劉複燦等、一百十四名。
孝友。
陝西。
王凝祚。
孝義。
順天等省。
張莆等八名。
孝婦。
江蘇等省。
沈氏等、七口。
順孫。
江西等省。
黃文成等、四名。
守節合例。
宗室普善等妻富察氏等、二口。
覺羅英德等妻卓佳氏等、二口。
八旗滿洲。
諾裡忒等妻窩覺特氏等、一百七十一口。
蒙古。
烏雅圖等妻。
張氏等、三十二口。
漢軍。
馬世恩等妻孫氏等、九十四口。
奉天等省。
侯畿等妻劉氏等、一千八百三十二口。
夫亡殉節。
湖北等省。
吳遂等妻陳氏等四口。
貞孝。
滿洲。
白佳氏等、三口。
未婚守志。
順天等省。
魏之樞等聘妻王氏等、五十二口。
百歲壽民、婦、江蘇等省。
朱文賢等、十名口。
各給銀建坊如例。
○一産三男。
直隸等省、焦瑄等九家。
卷之一百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