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圖、第顔丹巴弼什哷勒圖格們、巴喇密特、特古斯等、及内大臣大學士等宴、召烏珠穆沁親王阿喇布坦納木紮勒、喀爾喀車臣汗達瑪林、科爾沁郡王齊默特多爾濟、鄂爾多斯郡王紮木揚四子部落郡王阿喇布坦多爾濟、喀爾喀郡王德木楚克、厄魯特郡王色布騰旺布、喀喇沁貝勒僧兖紮布翁牛特貝勒朋素克、敖漢貝子羅布藏、鄂爾多斯貝子拉什色楞、喀爾喀貝子旺紮勒、至禦倅前、賜酒成禮。
○是日。
壬戌年立春。
順天府進士牛春山寶座。
○是月。
大坐士查郎阿、侍郎阿裡衮奏、臣等于吉林烏喇所屬地方查看。
三姓等處、竟無成段荒田。
兼地寒霜早五谷難以全種不宜屯墾。
拉森阿勒楚喀地方。
有地一段周八百餘裡。
斐克圖地方。
有地一段。
周二百五十餘裡。
皆系上地。
現在稍有旗民已墾之處五谷俱獲收成。
又于黑龍江所屬之呼蘭地方。
看地一段。
周五百餘裡。
佛忒喜素素地方。
看地一段。
周二百餘裡。
亦屬可墾。
其齊齊哈爾等處。
雖有荒甸。
亦無成段上地。
報聞。
○直隸總督高斌奏、直省尚未得雪。
不勝憂惕。
得旨。
朕亦望雪其殷。
憂勤之意。
與卿同之。
○又奏保定得微雪。
得旨。
此殊不足慰朕念也。
但祈上天再賜恩澤耳。
○又奏各屬糧價。
得旨。
覽、目下望雪甚殷。
朕憂懷殊未已也。
○兩江總督那蘇圖奏、江省寶蘇局鼓鑄。
先開爐十二座。
今銅觔充足。
拟于明年正月十五日為始。
再開四座。
報聞。
○又奏、鎮江府丹徒縣洲民、集衆告災。
揚州府寶應縣民、糾衆罷市。
現在嚴拏重懲。
得旨。
辦理甚是。
刁風不可長也。
○江蘇巡撫陳大受、奏寶應罷市事。
得旨。
此在汝等大吏。
秉公持正為之耳。
非可以功令行之者也。
○江南提督吳進義、奏辦理營伍情形。
得旨。
汝省武備。
被南天祥廢弛已極。
汝宜竭力整頓。
○浙江布政使張若震、奏報浙省收成情形。
得旨。
此奏不無掩飾。
況旺紮勒之審盧焯一案。
汝何不奏朕知耶。
汝可比常人乎。
○湖北巡撫範璨奏、襄陽縣知縣劉元龍。
不勝繁劇。
以承緝盜案未獲。
不便調簡。
請嗣後州縣繁缺調簡。
不必俟其參展處分限滿。
将應得處分。
帶于調任。
得旨。
在此一事。
雖無情弊。
若似此行之。
恐将來有百弊出矣。
若不勝任。
即參奏可耳。
○湖南按察使王玠、奏謝升任恩。
并請聖訓。
得旨。
汝不患不能辦事。
司刑名者。
尤應以忠厚恻怛居心。
而莫用聰明。
所為明刑弼教之意。
汝其勉之。
○甘肅巡撫黃廷桂奏、駐劄莊浪滿兵。
每歲糧料。
在于河州買運。
山路崎岖。
運價不足。
民間幫賠銀。
至每石二錢五分。
查河州至莊浪。
有水程一道。
距河州五十裡。
地名蓮花河。
順流一百一十裡。
至焦家河。
又三十裡。
至莊浪河口。
起旱。
又陸行一百四十裡。
至莊浪城。
共計三百三十餘裡。
蓮花河及焦家河二處。
均隸河州。
每歲額徵糧。
共有四千餘石。
請将此二處應納糧米。
就近按數徵收。
其餘不敷糧料。
即在此一帶采買。
統由水路運至莊浪河口。
轉運莊浪。
較之從前陸運甚便。
原定運腳足敷。
可免民間幫賠之累。
得旨。
嘉悅覽之。
○又奏、甘省茶課。
向例、每引一張。
配正附茶一百十四斤。
以五十斤交官。
以五十斤給商自賣。
外帶附茶十四斤。
亦給商為運腳之費。
自乾隆元年、改徵折價。
部議每引減去官茶五十斤。
附茶七斤。
商人不肯領引。
哓哓呈訴。
曆經督撫疏請。
現聽部議。
是以乾隆三四五六年、俱未承領引納課。
臣傳集各商。
面加勸谕。
責其誤課之非。
商等悔悟。
情願承領本年引。
又帶銷乾隆三年引。
一并辦課。
臣即照商所請。
現在發給前往買茶。
兩年引課。
統于乾隆壬戌年交納。
其每引應配正附茶觔數目。
仍俟部議遵行。
得旨。
所辦甚妥。
知道了。
○廣西提督譚行義奏、懷遠縣屬高刁獨洞苗獞。
首逆已獲。
地方甯谧。
無容安兵設汛。
仍照舊制更換妥練土目頭人。
申嚴約束稽查。
所有留防官兵五百名。
全行徹回。
得旨知道了未獲之犯。
須嚴緝務獲可也。
○又奏、遷江縣匪李彩案各犯。
俱已審明解省。
所有留防官兵二百名全行徹回報聞。
○又奏安南逆臣韋福琯已就誅戮。
現在彼國将韋福琯族人韋福玉、管理祿平州事務。
将處東處北兩路兵。
悉行徹回止留牧馬之兵一千名。
在諒山駐劄。
今七州各處地方。
俱已安貼夷疆甯谧。
邊境肅清。
報聞
○古州提督韓勳奏、獲石金元案内戴老四正身。
得旨。
前此拏獲之戴老四。
何嘗不稱是正身今又一正身出矣。
汝等之言。
豈可信哉。
○是年、旌表孝子、正白旗漢軍王瓒一名。
直隸等省劉典等、三十一名。
孝義、安徽等省孫仲遠等三名。
孝婦、漢軍鑲白旗洪氏一口。
直隸等省殷氏等二口。
孝女。
安徽明氏一口。
順孫。
直隸等省孫式仁等二名。
忠烈、安徽饒鼐一名義士、河南王良弼一名守節合例、宗室通寶妻那拉氏等二口。
八旗滿洲哈達妻吳氏等二百五十口。
蒙古六格妻劉氏等。
三十九口。
漢軍潘緻中妻裴氏等、四十四口。
奉天等省董明印妻李氏等。
二千四百三十七口。
夫亡殉節、江蘇等省李恪妻鮑氏等七口。
未婚守志、滿洲鑲白旗石冰阿聘妻薩克達氏一口。
江蘇等省朱振纮聘妻何氏等、四十九口。
壽民婦、宗室那拉氏一口。
八旗富岱等五名口。
直隸等省婁氏等十名口。
各給銀建坊如例。
○一産三男、滿洲張烈等、二十二家。
○會計天下民谷數。
各省通共大小男婦、一萬四千三百四十一萬一千五百五十九名口。
各省通共存倉米谷麥、三千一百七十二萬一千九百三石四升六合零。
卷之一百五十七